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现公布2026年度第十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网络服务商版权保护措施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 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名单内的作品;
- 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名单内的作品;
-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加快处理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部门监管与执法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需向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预警重点作品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