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对违规取得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相关人员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一、核查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查实: 张克宇等 71 人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违规跨省转入黑龙江省。
针对该事项,黑龙江省住建厅已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厅官方网站发布公示通知,就拟撤销证书事项公开听取相关人员陈述申辩。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人员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二、官方处理决定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省住建厅作出正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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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人员非法取得并转入我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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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人员3 年内(2026 年 4 月 —2029 年 4 月)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名单查询
撤销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名单.xlsx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公告整理,仅作行业资讯科普参考,不构成任何业务办理指导及法律依据,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请以主管部门官方最新文件为准。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