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越南河内法院继续审理陈世孟(Trần Thế Mạnh)、陈氏娥(Trần Thị Nga)等12名被告涉嫌走私、非法跨境运输货币及伪造机关文件案。检方指控,该团伙向中国非法转移资金超5.19亿美元(约合12.138万亿越南盾),并走私250批货物,总价值超9040亿越南盾。
伪造376份文件办理进口手续
2018至2023年间,陈世孟与陈氏娥利用7家公司开展进口代理。实际交易由中国货主与越南客户直接协商,陈世孟团伙负责报关、清关及运输。中国方面通过微信提供货物信息后,陈氏娥安排员工伪造外贸合同、发票、装箱单及提单等。针对需质检或食安检验的商品,该团伙还伪造了376份以谅山省科技厅及越南卫生部相关机构名义出具的质量检验和食品检验登记文件。这些假文件被用于通过峙马、友谊口岸及同登火车站走私250批、总价值超9040亿越南盾的货物。
3年3270笔转账非法转移5.19亿美元
除走私外,陈世孟还为中国货主提供越南盾兑换人民币并转回中国的非法服务,收取0.04%至0.08%的手续费。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陈世孟利用控制的公司,在国内29家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并指使员工陈翠姮等人制作了3270份虚假外贸合同及附件,虚构进口付款名义。其他涉案人员负责签字及制作转账指令。
861份报关单被循环使用掩盖转账
案件的关键细节在于“报关单循环使用”。检方指控,陈世孟团伙未将转账与真实进口货物对应,而是将已通关的861份海关报关单反复使用,以此为依据实施了3270笔资金转账。最终,超5.19亿美元(折合超12.138万亿越南盾)被转移至中国,陈世孟从中非法获利超52亿越南盾。
核心从犯签署近1400笔转账
在资金转移链条中,陈翠姮负责制作3270份虚假合同及附件;其余从犯负责在银行文件及转账指令上签字。具体明细如下:
- Ứng Thị Thủy Trang:签署近1400笔转账,涉及约2.54亿美元;
- Trần Lệ Thủy:签署约740笔,涉及约9850万美元;
- Nguyễn Thị Thủy:签署约475笔,涉及约6380万美元。
检方建议主犯最高获刑25年
在9月23日的庭审中,检方完成论罪并提出量刑建议:
陈世孟:犯走私罪(建议14至15年)、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5至6年)、伪造机关及组织文件罪(3至5年),数罪并罚建议总刑期22至25年有期徒刑。
陈氏娥:犯走私罪(建议14至15年)、伪造机关及组织文件罪(3至4年),数罪并罚建议总刑期17至19年有期徒刑。
新闻来源:tuoitre.v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