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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案号同时立案!亚马逊440家店铺预计被起诉!

双案号同时立案!亚马逊440家店铺预计被起诉! 亚易知识产权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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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不是烂大街的通货吗?

这不是烂大街的通货吗?怎么还能拿外观专利起诉?

许多卖家低估了外观专利对通货类日用品的杀伤力,常陷入认知误区:认为粘毛器原理简单、市面款式繁多且大家都在售,便无专利风险。

案件信息

立案时间:2026-09-21

案件编号:26-cv-26499,26-cv-26498

产品名称:LINT REMOVER 粘毛器

原告:Tongxiang Simai Trading Co., Ltd

代理律所:Palmer

维权类型:外观专利

原告主营便携式粘毛器及衣物去球等生活家居好物。其产品造型小巧简约,便于携带,主要面向海外市场,精准适配日常衣物除毛除尘的居家场景。

案件 26-cv-26499 预计波及44家亚马逊店铺,另一案件被告信息暂未披露。售卖同类产品的跨境卖家需及时排查,规避外观专利侵权风险。

涉案专利详情

涉案美国外观专利(专利号:USD1079130S)于2025年1月15日提交申请,并于同年6月10日获授权。该专利主要保护一款带挂钩的方形衣物除毛器的整体外观造型。

核心警示:国内通货存在大量同款,不代表在美国即可合法销售。国内工厂同款开模多参考市面公版,并未检索美国外观专利。需明确:国内市场流通 ≠ 该外观已在美国公开并丧失新颖性。当前,国内主体在美国布局外观专利并“反向收割”跨境卖家的模式日益增多。简而言之,国内企业获取美国外观专利,并委托 Palmer 律所起诉中国跨境卖家,已成为家居小件维权的典型套路。

此外,双案号同时立案表明原告已完成批量取证。Palmer 律所接案前,通常会提前抓取亚马逊、Temu 等平台的在售链接,通过批量截图和下单取证锁定目标店铺,随后集中发起诉讼。一旦法院下达 TRO(临时限制令),涉案店铺资金将被直接冻结,无论是 FBA 还是自发货模式均无法幸免。

在美国的外观专利诉讼中,侵权判定不看主观是否故意,仅看外观是否近似。即便卖家从 1688 拿货且对专利不知情,只要产品外观在视觉上给普通消费者留下的整体印象相近,即大概率被判侵权。“货源来自工厂”不能作为免责理由;卖家与工厂的供货合同仅能用于事后向工厂追偿,无法免除卖家在美国平台的侵权赔偿责任。

针对低客单价家居日用品,切勿凭肉眼主观判断是否侵权。产品上架前,务必进行美国外观专利附图比对;对于已在售的同款产品,应尽快自查外观,提前改款或下架,以免被批量取证并卷入 Palmer 律所的专利诉讼。

总结

此次 LINT REMOVER 粘毛器案件并非孤例,而是揭示了当前跨境维权的一大显著趋势:国内贸易商在美国提前布局外观专利,专门针对国内卖家熟悉的日用品及通货小商品,委托美国律所发起批量 TRO 维权。

对于粘毛器等低技术门槛、市面款式繁多的产品,卖家极易产生“无专利风险”的错觉。然而,美国外观专利的保护逻辑恰恰聚焦于产品整体外形。切记:通货 ≠ 无专利,国内能卖 ≠ 美国能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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