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交易涉税事项较为复杂,纳税人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常存在误区。本文梳理收入范围界定、平价转让合规条件、申报时限、收入偏低核定方法、股权原值核算五大易错要点,助力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精准完成纳税申报。
易错点1:股权转让收入,不仅包含合同列明的转让价款。
以下收入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1.合同列明的转让对价;
2.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
3.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
易错点2:不是所有的0元/平价转让股权都是合规的。
并非所有0元、平价转让都合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低价、平价或者0元转让,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重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相应税款和滞纳金;
如果同时存在虚假申报、隐瞒真实交易价格、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则还可能进一步产生行政处罚乃至偷税认定等风险;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错点3:不是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才申报缴纳税款。
只要出现以下六种法定情形之一,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就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股权转让行为已完成的:如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易错点4: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核定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01 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02 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03 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易错点5:股权原值(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原值。
股权原值是计算税款的重要扣除依据。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实务中常见出资凭证缺失、原值随意填报、不同取得方式原值口径混用等问题。原值无法准确核算,不仅会多缴税款,还易引发税务核查。交易相关出资材料务必妥善留存。
声明:文章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3908670852)
智邦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智邦财税让您财税无忧,让您创业更简单!从公司注册,财税记账,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股权激励、企业并购、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方案设计、涉税风险防范及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税服务,解决企业困扰。
咨询热线:139 0867 0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