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建部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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