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电子商务协会
扬电协发[2019]第8号
关于建立“电商法培训交流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建立市网络监管联席会议与协会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会员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电商法意识”,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规范电商经营行为,促进我市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9.29会议”的要求,建立“电商法培训交流”微信群。
请各会员单位通知本单位负责电商运营、市场宣传策划、技术开发、美工等工作的人员扫码入群(群名统一修改为:单位+岗位+姓名)。
群里将不定期发布“培训通知”,并由专家及时解答关于“电商法”的各类问题,及时通报我市网络监管的情况和案例。
秘书处联系人:徐高燕 13665218460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