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香港保险业监管局(IA)与金管局(HKMA)就联合发布新规针对储蓄产品的产品名称要清晰的带有“insurance”或“保险”字样,主要是避免投保人误解产品是银行存款、理财等。
改名分两阶段实施:
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新推出的储蓄类产品须按要求命名;
2027年1月1日起,所有仍在售的储蓄类产品若要继续销售,也须符合命名要求。
此次集中改名也是在售产品提前符合监管规定,持有该产品保单的朋友也不用担心,改名不会影响产品及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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