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阶段
1.提案内容:围绕行业需求提出技术、管理或服务标准,涵盖产品研发、生产、加工、检测等环节。
2.材料提交:需提交《项目提案征集表》《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编制说明、专利声明及实证材料。
3.资料审查:
完整性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盖章签字是否合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内容审查: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性及描述一致性。
4.经费管理:申报单位自筹经费,由协会统一拨付管理。
二、立项阶段
1.专家论证:标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含技术及标准化专家),采用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需回避利益相关方。
2.论证内容:必要性、先进性、可行性、合规性等。
3.表决要求:3/4专家同意后形成纪要,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论证。
4.立项公示:通过后官网公告,未通过则通知申报单位。
三、起草阶段
1.组建编写组:由申报单位或标委会委托专家成立,成员需符合资质。
2.标准编写:按规范起草标准文本,同步编写《编制说明》和《意见汇总表》。
3.编号规则: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顺序号及年代号组成。
四、征求意见阶段
1.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信函或网络向生产者、消费者等征集意见(≥30天,≥10家单位)。
2.意见处理:整理反馈意见并修改草案,形成送审稿及相关附件提交审查。
五、技术审查阶段
1.审查方式:会议、视频会议或函审,起草人不得参与表决。
2.专家要求:≥5名专家(中级职称以上,相关领域经验≥5年)。
3.表决规则:会议审查需4/5专家同意,函审需4/5有效回函同意。
4.结果处理:通过则进入报批;未通过需修改后重新审查;涉及专利或技术难关可终止项目。
六、批准与发布
1.报批材料:提交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审查结论,标委会主任签发。
2.公示与修订:官网公示≥2日,处理反馈意见后由协会会长批准发布。
3.存档要求:全流程资料存档≥10年,标准上传全国团体标准平台。
七、复审阶段
1.周期要求:每3-5年复审,由原审查专家参与。
2.处理结果:确认继续有效、修改、修订或废止。修订需重新发布,废止需平台声明。
流程图关键节点
提案→立项论证→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定期复审(各环节未通过均需退回修改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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