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0出口部分的成本,没有上系统,这个成本结转是否按照报关数量然后单价结转出口可以
浅谈出口账务和excel函数 结论是:可以,但前提是“单价”必须是账面上真实的库存成本单价,而非报关单上的销售单价。
按“报关数量 × 库存成本单价”来结转出口成本,在实务中是常见且被认可的操作逻辑。但有几个关键点需要你把握,以免税务稽查时被认定为成本不实。
· 数量依据:以出口报关单上的数量(或实际出库单数量)为准。
· 单价依据:应使用你公司库存商品的账面单位成本(如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如果只是简单拿“报关金额÷数量”得出单价来结转,那相当于把销售收入当成了成本,会导致利润为零,税务风险极高。
既然成本没上系统,你需要手工建立台账来支撑这个“单价”的真实性:
1. 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在月末,根据期初库存金额 + 本期入库金额,除以对应数量,算出加权平均单价。
2. 手工制单结转:根据报关数量 × 加权平均单价,手工编制成本结转凭证。
3. 留存备查依据:务必保留好出库单、库存手工台账、采购发票等凭证,证明这个单价的来源是真实的。
· 退税合规:税务局检查退税时,会核对报关单、发票、进货凭证的数量与金额是否匹配。如果成本单价与采购发票偏差过大,可能引发疑点。
· 无票成本:如果出口的货没有合规的采购发票,即便按真实成本结转了,企业所得税前也无法扣除,甚至可能视同内销征税。
总结:操作上完全可行,但账务处理的根基是“库存账”。没系统就用手工台账把进销存的数量和单价记清楚,确保结转的成本是真实的采购成本。
9810 模式下确实不能按报关数量全额结转成本。亚马逊仓库里的存货,只要没卖掉,就还是你的资产,不是成本。
会计和企业所得税都遵循“控制权转移”原则。货在 FBA 仓库时,控制权还在你手里,应挂在 “发出商品” 科目。只有当亚马逊实际卖掉、结算时,才把对应部分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1. 发货时:报关出口,借:发出商品-海外仓,贷:库存商品。
2. 月末结转:拉取亚马逊后台的销售报告,按当月实际售出数量 × 库存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成本。
3. 剩余部分:FBA 里没卖掉的货,成本继续留在“发出商品”里,不结转。
增值税是“离境即退税”,按报关金额走;企业所得税按实际销售走。两者时间差是正常的,允许税会差异,不用强行调一致,但要把台账留好备查。
未销售的部分不用结转。只要手工台账能体现“销售数量”与“结转数量”的对应关系,就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