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审核推荐
“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地方、部门推荐的“尖兵”项目中,企业牵头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高校院所等推荐的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合计不少于1/3。采用择优委托遴选方式的项目,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应经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荐,并在推荐汇总表中说明理由,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该批次“尖兵”项目推荐总数的10%。
请推荐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10月22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各设区市科技局需会同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荐。
(三) 其他要求
其他申报推荐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见相关阅读)。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四) 咨询方式
1. 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 业务咨询:
(1) 领域咨询
民生科技(双碳引领美丽蓝天领域):0571-81054031(省生态环境厅)、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民生科技(智能建造领域):0571-81050934(省建设厅)、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民生科技(智能水网领域):0571-87826692(省水利厅)、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新兴产业质量基础技术领域:0571-89761625(省市场监管局)、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2) 综合政策
0571-81051634、87054743、87054076(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0571-87054693(省科技厅)
相关阅读: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浙江省科技厅】官网,仅进行了排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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