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22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开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文本。这一标准将全面取代推荐性标准 GB/T 26572-2011 及第一号修改单,并于 2027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自文件实施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需严格执行该新标准。
GB/T 26572-2011 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遵循。而 GB 26572-2025 则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必须无条件严格遵守,否则产品将无法进入市场,充分彰显了国家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的坚定决心和高度重视。
旧标准仅对 6 项物质加以限制,即 Pb(铅)、Hg(汞)、Cd(镉)、Cr⁶⁺(六价铬)、PBB(多溴联苯)、PBDE(多溴二苯醚)。新标准则将限制物质数量大幅扩充至 10 项,新增了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2 - 乙基己基)酯)这 4 项邻苯类物质,进一步强化了对有害物质的管控范围。
旧标准未对产品进行分类要求,而新标准创新性地采用分类管理方式。其中,I 类产品为达标目录产品,不但要符合严格的限量要求,还需满足标识要求;II 类产品则只需满足标识要求即可。这种差异化的分类管理模式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能够依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和风险程度,实施更具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旧标准对 6 项物质的限量要求为 Cd≤0.01%,其余物质≤0.1%。新标准在继承这一要求的基础上,对新增的 4 项邻苯类物质(DBP、DIBP、BBP、DEHP)明确规定限量要求同样为≤0.1%,使得限量要求更加全面、细致。
旧标准对产品标志未作任何规定,而新标准明确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含量标志(具体的标志详见下图)。这一举措让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能够更直观、便捷地了解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状况,增强了产品信息的透明度。
旧标准在技术文档保存方面没有相关规定,新标准则明确要求企业在产品停产后,需妥善保存技术支持文档不少于 3 年。这一规定极大地方便了后续的产品追溯和监管工作,有力保障了标准实施的可追溯性。
旧标准未设置实施过渡期,新标准则清晰明确了实施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自文件实施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执行的规则。这为企业预留了一定的缓冲时间,便于企业有条不紊地开展技术升级和产品调整工作,以顺利满足新标准的严格要求。
随着电子电气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电器电子产品在制造、使用及废弃处理过程中,极易释放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还为资源回收利用带来了巨大挑战。早在 2003 年,欧盟便率先实施了 RoHS 指令,全球范围内对于电子产品的环保要求日益严苛。我国自 2006 年发布首版中国 RoHS 以来,逐步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有害物质控制体系。此次 GB 26572-2025 的修订与发布,标志着我国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接轨程度进一步加深。这将有力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行业朝着更环保、更健康的方向大步迈进,同时也有助于显著提升我国电子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
RTS瑞易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标准更新,应尽早开展全面的产品检测和技术升级工作,全力确保产品符合 GB 26572-2025 的各项要求,为标准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顺应行业绿色发展的新趋势。法规正文可以参照下文的链接,有问题请积极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