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号:61788-32-7
EC 号:262-967-7
特性: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vPvB),长期暴露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存在潜在风险;此前已列入 REACH 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
主流用途:高温导热油(250–350℃)、塑胶增塑剂、涂料 / 胶粘剂添加剂、电气绝缘液、线缆 / 电子零部件辅料等
草案核心要求:法规生效后 18 个月起,氢化三联苯以物质本身、物质组分、混合物、物品任一形式,重量浓度≥0.1%,禁止投放欧盟市场、禁止使用。
过渡期安排
法规生效前已投放欧盟市场的混合物、物品,可继续流通、使用,不追溯
民用航空航天:享有 10 年延后过渡期—— 禁令自法规生效起10 年后才适用;宽限期内上市民用航空器后续仍可继续使用
两项法定豁免情形
1)工业传热流体豁免
仅限:250℃–350℃、严格受控封闭系统(SCCS)、工业场所专用传热流体,防止泄漏排放2)国防应用:完全豁免 SCCS 要求
系统防泄漏、可循环回用、持续监测维护
完整技术 + 组织防护:设计、填充、运维、排放监测、危废处置;人员培训、定期内外审核
终端用户向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合规
2026.04.16:欧盟提交法规草案
2026.05.08:WTO 发布 TBT 通报,公开征询意见(截止 7 月 7 日)
2026年Q4季度:预计正式批准、发布;公报发布后第 20 天正式生效
生效+18个月:全面实施 0.1% 限制(除豁免、航空 10 年宽限)
原料端:导热油、化工助剂、增塑剂供应商
生产端:塑胶、线缆、电子、涂料、复合材料制造商
出口端:销往欧盟的成品、零部件、混合物,均需核验含量<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