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重磅通知 ✨
2026年2月2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明确将部分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此举旨在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相关措施完全正当、合理、合法,进出口相关企业速来划重点、守合规!
本文梳理公告核心内容,拆解两类名单管控要求、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帮企业精准把握政策边界,规避出口风险👇
一、政策核心:两类名单,差异化管控
本次公告核心是对不同类型日本实体实施分类管控,明确管控范围、措施及合规要求,仅针对少数涉事实体及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担忧。
(一)管控名单:20家实体,严格禁止出口
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列入管控名单,列单后实施两大禁止措施,相关活动需立即停止:
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
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
(二)关注名单:20家实体,强化审核管控
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列单后出口相关物项需严格遵循3点要求:
不得申请通用许可,也不得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申请单项许可时,需提交对该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不将两用物项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书面承诺;
许可审查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限限制。
二、关键补充:审查要求与名单调整
1. 严格审查标准
商务部将对关注名单中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出口,一律不予批准。
2. 名单移出机制
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予以移出。
三、重要提醒:未列单实体的管控要求
⚠️ 重点注意:对于未列入两类名单的日本实体,若涉及以下情形,将按《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规定,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
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
涉及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
四、政策解读:正当合规,不影响正常经贸
本次出口管制措施,核心目的是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完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惯例,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特别说明:中方依法列单仅针对少数涉事日本实体,相关措施仅针对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担心。
五、企业须知
相关出口企业需严格对照公告要求,核查出口对象是否属于两类名单,严格履行许可申请、风险评估等义务,杜绝违规出口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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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
整理:海汇环球贸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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