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鼓励本市广大劳动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就业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素质,2016年年底本市出台的《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新政进一步向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和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培养倾斜,加大补贴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方式。
培训补贴有哪些项目?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标准多少?……新政即将实施之际,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吧!
职业技能补贴培训项目有哪些?
补贴培训项目以目录的形式确定,分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以及其他培训项目两大类,会定期向社会公布。
哪些人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沪未就业期间的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 ;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考核鉴定费补贴。其中: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退役士兵、残疾人、服刑、戒毒人员等经认定的人员。
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五年内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残疾人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经所在监狱、戒毒所批准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经认定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其他经认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另外,为鼓励本市各级各类优质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培训服务,劳动者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补贴时,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10%。
考试不合格还能享受培训补贴吗?
补贴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鉴定合格可享受培训补贴的50%予以补贴。
培训补贴次数有限制吗?
劳动者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加补贴培训,但原则上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项目,劳动者在培训安排互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
提示
如果想在2017年4月1日前参加补贴培训,可以按照原有补贴办法,选择2016年度补贴目录内项目,以及现有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具体办法请登录“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来源:图文均来自网络 如有疑问或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