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数字服务法》(DSA)正式生效
要求电商平台开始报告其网站上的活跃终端用户数量。
监管背景与核心目标
这一新监管框架出台的原因是欧盟指责在线平台自行其是,强加严苛且不公正的规则,损害欧盟公民的利益。尽管部分用户曾受限于电商规则并认同此观点,但该法案主要目的是为投诉提供更多渠道,而非单纯打击违规案例。
适用范围与义务:
- 适用于所有连接消费者与商品、服务或内容的数字服务;
- 创造全面新义务以减少网络危害及应对风险;
- 引入强有力的在线用户权利保护措施;
- 将数字平台置于全新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框架之下。
作为统一适用于欧盟的规则,《数字服务法》旨在保障用户权益,并为单一市场内的企业提供法律确定性,具体包括:
- 创造更安全的数字空间,确保用户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 建立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欧洲乃至全球的创新、增长和竞争力。
尽管在欧盟层面已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特定行业的干预措施,但在2020年代初仍存在显著的法律空白和负担需要解决。例如,一些大型平台控制了数字经济中的重要生态系统。它们已成为数字市场的守门人,拥有充当私人规则制定者的权力。这些规则有时会导致使用这些平台的企业面临不公平条件,并使消费者选择减少。
——欧盟委员会
合规时间表与分级管理
在线平台应于2023年2月17日前公布其活跃用户数量。若某平台或搜索引擎用户数超过4500万(占欧洲人口的10%),将被指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或“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此类服务需在4个月内提交首次年度风险评估。各成员国须在2024年2月17日前任命数字服务协调员,届时活跃用户少于4500万的平台也须遵守《数字服务法》。
欧盟表示,较小的平台和初创企业将从简化的义务体系及特别豁免中受益,并在整个欧盟单一市场运营时获得更高的法律清晰度。
欧盟委员会正迅速准备承担其作为全球一些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公司的监督者的新角色。新规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大型在线平台不再能够表现得“大而不倒”。新的规则体系将由强有力的监督和执法予以支持,包括对违规行为处以高达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以及在反复严重违规情况下禁止其在欧盟单一市场运营。欢迎所有人来欧盟经商,但他们必须遵守这些新规。
——蒂埃里·布雷顿,内部市场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