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上的二笔,不能视同自产,进项已转出了,这个上面还显示可使用退税,是还有什么步骤没做吗?
浅谈出口账务和excel函数 这种情况通常是申报表里“业务类型”代码没有选对,或者系统计算的逻辑和你理解的不完全一样。
你提到的“不能视同自产”,是指这批货本来就不符合视同自产条件,还是符合条件但申报时没选对代码?这两种情况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情况一:货物符合视同自产条件,但申报时漏选了业务类型代码
这是最常见的“还有步骤没做”。生产企业申报视同自产货物退税时,必须在《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 “业务类型” 栏手动选择对应的 STZC 代码。如果没选,系统可能仍按常规逻辑显示“可使用退税”,但实际审核时会因业务类型不符被拦截或退税失败。
需要做的步骤:撤销或修改该条申报记录,在明细表中重新编辑,根据你符合的具体情形选择 STZC-01 至 STZC-14 对应的代码。选好后重新生成申报数据。
如果这批货确定不能视同自产,那么适用的是免税政策,而非退税。免税意味着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得退税,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你提到的“进项已转出”如果指的是这个操作,那方向是对的。
系统显示“可使用退税”的原因:可能是系统尚未正确识别该笔业务的类型。你需要确认申报时是否将该笔业务标记为 “适用出口免税”,而非“出口退税”。
1. 先核对业务类型代码:检查申报明细表中该条记录的“业务类型”栏,看是否已正确填写了对应的 STZC 代码。
2. 确认进项转出的申报:如果按免税处理,进项转出是否已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正确填报。
3. 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如果代码和申报都没问题但系统仍异常,建议直接联系退税审核岗,确认是否是数据传递或系统显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