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2027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1.及时发布申报通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发布本地区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同时加强政策宣贯和申报指导。
2.严密组织项目评审。请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入库。对项目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支持范围、项目备案证及其变更信息是否真实合规、项目投资是否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请奖励设备的票据是否在备案证建设期限内、项目及申请奖励的设备是否获得过财政资金扶持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并重点关注申报单位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3.按时报送项目入库情况。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局党组集体审议和公示后,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附可编辑版)、绩效目标表正式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