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包含支持制氢项目建设、支持氢能存储输运、支持加氢(醇)站建设运营、支持氢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产业沿链配套发展、加大交通领域推广应用、支持氢能在工业、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和加大金融赋能力度9个方面的内容。
支持制氢项目建设
主要支持企业利用合成氨尾气、油田伴生气等工业副产物制氢,支持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利用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支持新上或技改制氢(除完全自产自用外)项目。
支持氢能存储输运
主要支持企业新建或技改高压氢气存储、液氢存储、固态储氢和纯氢管道运输项目建设。
支持加氢(醇)站建设运营
主要支持企业新(改、扩)建固定加氢站和制加氢一体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固体氢换氢站),并对加氢站运营予以支持,同时支持现有加油加气等车用能源站进行甲醇加注功能改建。
支持氢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主要支持企业新上或技改氢燃料电池、甲醇增程器装备、制氢、储氢、运(输)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建设和生产。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主要支持企业加大氢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投入,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支持企业承担氢能领域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和建设氢能国家级创新平台。
鼓励产业沿链配套发展
主要支持氢能链主企业带动配套生产企业落户南充,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
加大交通领域推广应用
主要支持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开展低空飞行器、非道路机械、氢动力非机动车、氢能船舶等示范。
支持氢能在工业、能源等领域的应用
主要支持氢能在电子信息、化工、食品、医药、建材、冶金、水泥等领域应用,支持氢储能发电(含制氢储氢发电)、氢能制热等示范项目和纳入省年度项目清单的氢储能项目建设。
加大金融赋能力度
主要包括组建氢能产业发展子基金引导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氢能企业积极争取市外股权投资并用于我市项目建设等。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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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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