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提醒】
提防信用证软条款陷阱
今天,老妖师傅又有话要说了。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有很多种,虽然现在很多人都直接用TT,但是信用证的地位还是没有被撼动,为什么信用证那么复杂,为何还是很多人坚持使用信用证呢?
因为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以银行的付款责任取代买方的付款责任,在贸易双方缺乏信任,完全不熟悉的情况下,信用证的付款方式很好的解决了支付中的难题,而且使用证其实就是单据买卖,便利了不少~~
不过信用证的内容比较多,而且内容比较复杂,稍微不注意,就可能会掉入陷阱,因此开立信用证需要审证,检查买方开证时是不是和合同相符,如果有什么不符点或者不能接受的条款或者软条款等都要及时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因为信用证一旦开立了,受益人(卖方)就必须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交单业务,这也是开证行履行付款的依据,我看过一种很极端但是很贴切的说法:按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好单证,比按照约定备货出货更重要。即便货物出了问题,单证做的“漂亮”,一样可以拿到钱;反过来,如果单证出了问题,即便货物再好,服务再尽心竭力,也是一样会蒙受损失。所谓单证“漂亮”,其标准就是“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单同相符,单单一致”,即单证和信用证要求的一致,单证与单证之间同样的内容栏表述一致。
信用证中有软条款的话,风险就会层出不穷,而且很多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边老妖举几个案例跟大家说一下骗子是怎么利用信用证的软条款诈骗的。
某公司接到香港某客户采购香肠的一笔大订单,金额有上百万元,而次外贸公司对香肠的品质要求和购货渠道不熟悉,但港商承诺自己负责收购香肠,由外贸公司办理出口手续,并承诺开来某知名大银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合同签订后,信用证也开来了,在信用证中,除了规定卖方应提供的单据外,还要求受益人在交单时需要提供一份由港商签署的香肠质量合格证明。对此要求卖方并未家注意,跟进港商的国内公司提供的资源,外贸公司收购香肠后准备出运,制单时发现需要质量合格证书,就要求港商提供,结果港商开始借故拖延,最后消失了,贸易公司花巨资大量收购的香肠无法出运和结汇,造成巨额损失。这个案例中,港商诈骗的手段,其实就是在信用证中加入了软条款,而贸易公司没有多加警惕,在信用证中加入交单时需要提供由港商签署的质量合格证书,这就是个陷阱,只要港商不签证书,我们就没办法利用信用证,这港商其实就是诱骗我们向指定的供货商购买大批香肠,从中获利,我们就成了冤大头,损失惨重。同样的软条款还可以用来诈骗保证金,骗子可以说是要合作,但是要保证在某个日期前交货,先交保证金,然后承诺开证,在信用证中隐藏需要买方签署的软条款,以此诈骗保证金,这也是很常见的诈骗手段,还希望大家多注意。
某公司和某港商洽谈出口一批鞋子,港商声明该批鞋子最终目的地是美国,时间紧,如果可以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交货的话可以签署买卖合同,前提是卖方先提交银行保函,如果不能按时交货,由银行赔偿港商。卖方签署合同后首先按照客户的样品打样确认,但是客户却迟迟以各种理由不确认样品,以拖延时间,到了最后交货期,我们已经没时间生产,无法按交货期交货,由银行赔偿了港商。其实对开出银行保函的要求,卖方一般不应该接受,对于交货期的苛刻要求,卖方应该对买方的履约时间,比如案例中样品的确认时间应该有所规定,以便于有足够的生产时间。
在这里,老妖要提醒大家,信用证诈骗的条款方式花样百出,风险也非常多,要避免风险,就要谨慎,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知道:
1
审证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软条款都可以是个大陷阱,等到发现问题时往往已经来不及了;
2
尽量要求客户选择信誉较好,会很严肃认真对待“软条款”问题的银行,相对来说,这样风险会小很多,也要及时识破不法外商与一些开证行互相勾结设下的圈套;
3
并且平时我们总说要做好客户调查,调查了解外商企业,公司的资信以及在商界的声誉状况,这些调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让我们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其实不管使用什么样的付款方式,我们都应该小心谨慎,比较这段时间的诈骗案件也是层出不穷,最后老妖也再次提醒大家要小心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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