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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关于印发《会理县2020年电商扶贫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重磅】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关于印发《会理县2020年电商扶贫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会理电商运营中心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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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来源: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商务运行管理股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关于印发《会理县2020年电商扶贫行


来源: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商务运行管理股

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关于印发《会理县2020年电商扶贫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电商企业,县电商协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会理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2020年电商行动专项资金的通知》(凉财建〔20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下达会理县2020年电商行动专项资金20万元使用方案制定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开展电商直播专场活动,支持开设电商直播间。

(二)支持电商宣传培训、品牌包装设计推广。

(三)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销售会理特色农产品,对2019年11月-2020年11月销售业绩突出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进行奖补。

二、申报主体范围

(一)申请企业注册地应当在会理县域内,申请个人应当具备会理县户籍,从事会理农特产品销售,正面宣传会理电商产业发展、资源环境,培育会理本土电商从业人员。

(二)为进一步扩大支持鼓励范围,每个企业(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多项内容。同时,2017年以来享受过省、州、县“直播”“销售业绩突出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销售业绩”“宣传、培训、品牌”“电商产业发展”方面奖补资金、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个人),不再重复享受同类别的奖补资金支持。

(三)2017年以来积极入统的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电商企业),获得省、州、县荣誉奖励的企业(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奖补支持。

三、资金分配及要求

(一)支持开展电商直播专场活动,支持开设电商直播间。通过直播方式年度(2019年11月-2020年11月)累计带货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或直播间的粉丝量达1万以上,或单场次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达30万以上)。每户(人)给予1万元—3万元资金补贴,该项奖补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具体根据正向帮买助农、宣传影响力等因素统筹使用。

(二)支持电商宣传培训、品牌包装设计推广。宣传内容涉及会理县各项电商产业发展、优质农特产品、信息发布、资源宣传等内容,各类宣传累计不少于2年;电商培训累计达 300 人次以上,专场达 3次以上;销售会理农特产品,根据发货量、客户满意度等,认定品牌包装设计推广程度。每户(人)给予1万元—3万元资金补贴,该项奖补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具体根据宣传影响力、培训覆盖率、品牌推广度等因素统筹使用。

(三)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销售会理特色农产品,对2019年11月-2020年11月销售业绩突出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进行奖补。网络销售额发生在2019年11月-2020年11月,企业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个人网商年度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每户(人)给予1万元—4万元资金补贴,该项奖补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具体根据销售额、覆盖区域等因素统筹使用。

四、申报资料

(一)共性资料

1.申请报告(含基本情况及申请补助范围)。

2.企业营业执照(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会理县域内纳税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质和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个性资料

1. 申报开展电商直播专场活动,开设电商直播间。提供直播端口网址、开展直播时界面截图、直播后台销售数据统计截图、直播间粉丝量截图等佐证材料。

2.申报电商宣传培训、品牌包装设计推广。电商宣传提供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含自建网站、APP、微商城)从事线上宣传会理县的,需提供宣传详情页截图等相关宣传效果佐证材料;电商培训提供对应培训会议图片,签到册等佐证材料;品牌包装设计推广提供产品设计图、注册认证资料,发货单号统计,发货地必须在会理,后台订单统计截图等佐证材料。

3.申报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销售会理特色农产品。通过自营电商平台(含自建网站、APP、微商城)从事线上销售会理县农特产品的,需提供网店网址、网店详情页截图、店铺线上后台订单统计截图、后台后台年度销售金额统计截图、发货物流快递单、对公账户流水(企业提供)等佐证材料;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从事线上销售会理县农特产品的,需提供该平台本企业网店详情页截图、网店年度后台订单统计截图、网店后台年度销售金额统计截图、发货物流快递单、对公账户流水(企业提供)等佐证材料。

五、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一)本次下达资金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范围统筹安排使用,由企业(实施主体)自愿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适当补贴。

(二)做好政策宣传,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使用情况及时公示,确保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申报主体须按要求如实申报,如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全额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财政资金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且取消今后申报、享受电子商务发展各类优惠政策资格。

(四)报送资料时间。请于12月22日下午17:00点之前报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联系电话:0834-8563654)。


会理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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