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 ACD 认证:装柜后终审与出证指南
核心原则:ACD 编码原则上需在【装柜/装船前】获取并显示在提单草稿上。装柜完成后,进入 ACD 最终确认及正本出具阶段。此阶段需提供最终版全套单证供平台终审,生成正式 ACD 证书,并同步给船公司打印至正本提单。
装柜完成后:提交 ACD 终审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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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正本提单扫描件 (Final B/L)
必须打印 15 位 ACD 编码(格式:ACDKExxxxxx)。文件需包含柜号、封号、收发货人、船名航次、件重尺等完整信息。 -
最终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要求为英文,内容须涵盖 HS 编码、品名、数量、CIF 货值、贸易条款及收货人 PIN 号。所有信息必须与提单保持一致。 -
运费发票 (Freight Invoice)
由船公司或货代出具,需列明海运费币种及具体金额。 -
出口报关单 (Export Declaration)
即中国海关出口申报资料。 -
装箱单 (Packing List)
虽非强制项,但多家代理及 KRA 平台强烈建议一并上传。 -
收货人 KRA PIN 证书
即肯尼亚进口商税号,用于平台校验收货人信息。
可选附加资料(针对特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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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产品:KEBS COC(PVOC 符合性证书),肯尼亚本地清关必备,ACD 平台有时亦要求上传备查。 -
原产地证:CO 或 FORM A(中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用于目的港清关减税。 -
二手货物:需提供二手设备声明及设备实拍照片。 -
许可证类:食品、化工等特殊商品的进口许可。
装柜后需提供给货代/船公司的配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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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柜照片:部分代理或客户要求提供柜前、装货中、封柜后(含封号)的照片。 -
封条号与 VGM:最终集装箱毛重(VGM)至关重要。提单、ACD 证书、报关单三者的件重尺数据必须严格一致,否则极易导致驳回改单并产生额外费用。
重要操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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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区分:“预申报 + 获取 ACD 号”属于装柜前操作;“终稿确认 + 平台 VALIDATION 生效”属于装柜后操作。若装柜后柜号、封号或重量发生变动,需在 ACD 系统申请改单,这将产生改单费,严重时可能导致延误上船。 -
单证一致性:所有单证中的收发货人、品名、HS 编码、件重尺及货值必须完全统一,这是 ACD 审核被驳回的最高发原因。 -
文件流转:ACD 证书 PDF 正本生成后,应连同提单、发票、箱单、COC 等整套文件发送给肯尼亚收货人,以便其进行目的港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