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适用于广西企业(凭祥/友谊关、海运防城港等口岸)的钢材出口业务。钢材属管制货物,出口许可证为中国出境硬性要求;反倾销税与 CR 认证则是越南清关的核心风险点。
一、出货前准备(签合同至订舱阶段)
企业基础资质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进出口权;
- 办理商务部 CA 电子钥匙,用于申请钢材目录内的出口许可证;
- 核实越南客户完整信息:公司全称、地址及 TIN 税务号(清关必备)。
业务与风险确认(钢材重点)
- 确认 HS 编码,核查是否列入中国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 查询越南对该 HS 编码钢材的反倾销税率,并计入报价成本;
- 确认是否需办理越南 CR 符合性证书(部分钢材强制要求,缺失将无法清关);
- 明确贸易术语(FOB/CIF/CFR),界定双方责任;
- 确认原产地证类型:FORM-E(东盟优惠)、RCEP 或 CO 一般产地证,需提前与客户达成一致。
商业单据准备(中英文版)
- 外销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申请出口许可证时需上传;
- 商业发票(英文):注明 HS 编码、规格、单价、总价及贸易术语;
- 装箱单:列明毛重、净重、件数、体积,钢材需详述规格牌号;
- 钢厂质量证明书(材质单):越南清关重点核查文件,须标注实际生产工厂名称,反倾销调查将据此核对厂信息。
原木包装提示:必须带有 IPPC 熏蒸标识,否则将面临越南扣货退运风险。
二、中国出口报关资料(向中国海关申报)
货物到港或进入口岸堆场前需提交给报关行,建议提前 1-2 天预审,避免因改单延误船期。
基础报关资料
- 报关委托书(电子委托);
- 外销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
- 出口许可证(电子证):目录内钢材必备,经商务部系统审批生成,报关时调取许可证号申报;
- 提单/舱单信息(订舱后由船公司提供);
- 厂检报告/质量证明书(供海关查验备用)。
注意事项:
- 向中国海关报关无需提供原产地证,该证件仅用于越南清关;
- 出口许可证上的生产厂家名称必须与材质单上的实际钢厂一致,否则将被退单。
报关流程简述
办理出口许可证 → 货物入监管堆场 → 报关行发送报关单 → 海关审单(可能查验) → 放行 → 装船/装车出境。
三、越南进口清关资料(供越南客户或清关行使用)
警告:此套单据专供目的国使用,由发货人提供给越南客户,中国海关不收取。所有单据的品名、HS 编码、重量及生产工厂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导致扣货、高额征税及产生滞港费。
基础必备单据
- 商业发票(英文):标注 HS 编码及原产地 CHINA,越南海关将重点审价;
- 装箱单;
- 提单(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 Telex Release);
- 外销合同;
- 原产地证书(FORM-E/RCEP/CO):按客户要求提供,若享受关税优惠需选用 FORM-E;
- 钢厂质量证明书(材质单):越南海关核查钢材牌号、成分及实际生产工厂的关键文件,用于反倾销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