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修理费不一定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也就是,是否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关键在于该笔修理费是否满足资本化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支出才能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否则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后续支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一是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比如,该项支出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
二是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方面是企业对机器设备的更新改造(改良)支出,或者是大修理支出。这类支出显著改变了资产性能或延长了寿命,应当资本化,即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另外一方面是企业对机器设备的日常修理费,比如,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对机器设备进行小修小补,这样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需要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计入当期损益。
从税法的角度讲,企业发生机器设备的日常修理费通常可在当期直接税前扣除。
而对机器设备的大修理支出,如果大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 50%以上;以及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 2年以上的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不直接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另外,从对财务报表影响的角度,如果大修理支出可以资本化,则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会增加,会导致资产负债表资产的增加。
如果大修理支出可以费用化,不会导致固定资产的增加,但会导致当期利润的减少,影响利润表的变化,但不会导致资产负债表金额的变化。
因此,机器设备日常修理费不计入原值,不改变资产的价值;只有符合大修理支出符合延长寿命,以及对机器设备的实质性提升的更新改造或大修理才可能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来源:智融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