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
A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下的【发票业务】,也可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3.点击【立即开票】,系统跳转至发票类型选择界面。选择需要开具的发票票类,并在“特定业务”下拉框中选择“自产农产品销售”,点击【确定】。
4.系统跳转至发票开具界面后,在“购买方信息”处,填入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实“销售方信息”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5.在“开票信息”处,输入项目名称、金额等内容,核实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温馨提示:“备注信息”为选填项,可根据需求填写。
6.页面显示“开票成功”,即完成开票,可下载、交付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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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王 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