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事,时间不一样,别混着看
第一件「已经发生的」:越南海关总局公布了事后稽查成绩单,统计区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
第二件「即将生效的」:越南国会已于 2026 年 8 月 23 日通过《海关法》修订案(Law No. 11/2026/QH16),生效日为 2027 年 3 月 1 日。
核心提示:文中所有稽查数据均为已发生事实,法律条款为待生效安排,两者性质不同,切勿混淆。
两张时间轴
① 已跑完的稽查周期(事实)
2025-12-15 ──────────▶ 2026-08-14(事后稽查统计区间)
② 立法倒计时(待生效)
今天 ──────────▶ 2027-03-01(《海关法》修订案生效)
一、稽查成绩单:数据详实,超额完成
1,109
项稽查决定
875
次稽查已完成
4,781.8 亿盾
补税+处罚合计(全年指标 120%)
3,470.59 亿盾
实收(4,000 亿目标 87%)
解读:这并非年底冲指标,而是未到年终已超额完成。补税与处罚金额合计 4,781.8 亿越南盾,已达全年指标的 120%。
二、五大高风险领域及应对策略
① 原产地(xuất xứ hàng hóa)
查什么:优惠原产地证背后的直运规则与实质性加工,是否具备完整的「原产」证据链。
该备什么:保留第三方产地证、运输全程单证、加工工序记录,避免仅依赖单一证书。
② 知识产权(sở hữu trí tuệ)
查什么:®、™标注与实际受保护状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侵权「明确迹象」。
该备什么:接单前核实商标备案状态,留存授权书或权利状态说明。
③ 商品编码(mã số hàng hóa)
查什么:归类是否偏低税,出口国与越南两侧口径是否一致。
该备什么:逐票核对中越两侧 HS 编码,留存归类依据。
④ 计税价格(trị giá tính thuế)
查什么:成交价格是否完整,费用是否按 Incoterms 准确界定。
该备什么:确保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与费用界定一致并归档。
⑤ 商品管理政策(chính sách quản lý mặt hàng)
查什么:涉证、涉禁商品,许可证与配额是否齐备。
该备什么:提前核查政策目录,前置收集许可或配额单证。
三、风险分道数据分析
当期超过210 万票报关单参与风险分道:
另有952 票报关单被风险系统识别出违规迹象并转入检查。
判断:红道比例低不代表绝对安全,意味着「被抽中的那 2.1% 将面临更严格的实质审查」。
四、执法侧数据背景
同期越南海关查获违规15,273 起,涉案违法货物货值约15,371 亿越南盾,行政罚款入库899.7 亿盾。需注意三个数据口径不同:
· 15,371 亿盾为「查获/涉案货值」,非征税也非入库金额;
· 入库口径为 899.7 亿盾。
(注:越南海关当期进出口活动国家预算收入 352,766 亿越南盾,量级不同,不可直接对比。)
典型案例说明数额反差:
· 某批次润滑油 16,000 盒,申报货值约 5 亿盾,市场售价约 20 亿盾;
· 归仁港 3 个集装箱申报木材,实际查获象牙 1,193 公斤及动物骨 79.3 公斤。
五、2027 年 3 月 1 日起四项新规(待生效)
① 新增第 16a 条
变化:跨境电商平台进出口货物纳入海关检查与监督。
影响:平台型卖家将被直接纳入监管视野。
② 报关人范围扩大
变化:报关人扩展至电商平台运营商。
影响:平台方可能成为申报责任主体,对接对象增加。
③ 事后稽查时限调整
变化:由 10 个工作日改为不超过 20 天,复杂案件可延长一次、最长再 20 天。
影响:稽查窗口期拉长,单证留存需按更长时间准备。
④ 主动中止权扩展
变化:扩展至过境货物,涉知识产权侵权有「明确迹象」即可中止。
影响:过境货、贴牌货的合规前置审查需更加严格。
六、企业自查行动清单
① 盘点近 12 个月越南线报关单,覆盖稽查区间;
② 按五大高风险领域逐票自查,重点是优惠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证据链与加工工序留痕;
③ 核对出口国与越南两侧商品编码口径是否一致;
④ 确保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与 Incoterms 的费用界定对齐;
⑤ 按「可能被追溯 12 个月」的标准重建单证归档。
七、关键知识点补充
越南海关 2026 年 8 月 19 日官方函明确:进口货物带有 ® 标注,不因该商标未在越南受保护而自动被视为假冒;可通过去除、遮盖或加贴补充标签提供准确保护状态信息。
配套 Circular 06/2026/TT-BTC(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已实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电子化。
数据信源
越南《VnEconomy》2026-09-08 报道越南海关总局事后稽查数据(区间 2025-12-15 至 2026-08-14);《海关法》修订案 Law No. 11/2026/QH16(2026-08-23 通过、2027-03-01 生效)据 KPMG 越南、Tilleke & Gibbins、Lexology、Vietstock 及越南财政部副部长 Le Tan Can 2026-09-10 新闻发布会说明;配套 Circular No. 06/2026/TT-BTC(2026-03-01 生效);背景参照 USTR《2026 特别 301 报告》、天津市商务局《贸易摩擦信息周报》2026 年第 30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