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姆因殴打一名由其照看的3岁男童,被阿布扎比法院认定危及儿童人身安全,最终被判处1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并罚款3000迪拉姆。
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交的医疗报告,男童遭殴打后,胸部以及下颌下方出现多处抓伤。
刑事案件最终判决后,男童母亲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姆赔偿2.5万迪拉姆,以弥补此次事件给自己和儿子造成的经济及精神损失。
母亲:我把孩子交给她照顾
男童母亲向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及行政案件法院表示,在自己外出期间,她一直信任被告,相信对方能够保护并照顾自己的儿子。
但她表示,保姆不仅没有履行照顾孩子的责任,反而对孩子实施了肢体攻击。
保姆否认:我是司机,不负责照顾孩子
面对指控,保姆否认自己负责照看孩子,并声称自己受雇的工作实际上只是司机。
她还表示,这起案件是因为双方之间存在拖欠工资及其他劳动合同义务方面的纠纷,因此对方恶意提起诉讼,并非真的发生了殴打儿童的行为。
保姆要求民事法院驳回男童母亲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坚持认为,针对自己的指控源于双方之间的雇佣纠纷,而不是因为她殴打男童。
不过,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解。
法院指出,关于保姆是否对男童实施攻击的问题,阿布扎比刑事法院此前已经作出了具有最终效力的判决。
因此,在之后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不能再次对已经确定的刑事事实进行否定或重新审理。
法官表示,母亲此次提出赔偿请求所依据的违法行为,与此前刑事案件中保姆被判有罪的行为属于同一行为。
因此,在刑事判决已经最终生效之后,保姆再次否认殴打行为,在法律上不再具有影响案件结果的效力。
法院判赔1万迪拉姆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考虑了男童已经有医疗记录证明的伤势,以及此次事件产生的医疗费用。
法院同时认为,这起事件也给男童及其母亲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法官指出,男童遭受了疼痛和心理上的不安,而母亲也因此产生了悲伤以及信任受损的感受。尤其是,原本被委托负责保护孩子安全的人,最终却成为伤害孩子的人。
最终,法院判令保姆向男童母亲支付:
1万迪拉姆物质及精神损害赔偿;
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及法律费用;
赔偿金额自民事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按照**年利率4%**计算利息,直至全部付清;
但累计利息不得超过法院判决的原始赔偿金额1万迪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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