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如何扣缴境内自然人增值税和附加?

如何扣缴境内自然人增值税和附加?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2026-09-20
13
 如何扣缴境内自然人增值税和附加?

作者丨王冬生

机构丨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

   

《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以下简称财税28号公告)明确了扣缴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以下简称总局19号公告)规定了申报办法。本文结合财税28号公告和总局19号公告及有关规定,介绍如下问题:


一、财税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计算公式


(三)起征点与扣缴义务


(四)征收管理 


二、有关问题


(一)人的范围


(二)服务范围


(三)与协定关系


三、我们的意见


 (一)没有规定怎么办?


(二)无法缴税咋办?


(三)是否缴纳滞纳金?


(四)协定待遇


 

一、财税公告的主要内容 

 


财税28号公告的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如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1、人的范围仅适用境内的自然人,不包括境外的自然人。这一点可从第一条的规定和第二条的公式看出。 


 2、服务的范围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以下统称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应税交易的购买方,是扣缴义务人。应税交易的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以下简称财税9号公告)执行。 


(二)计算公式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增值税: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已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应扣缴增值税发生变化的,扣义务人应当更正扣缴当期的扣缴申报。注意是更正扣缴当期的申报,不是《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即:“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多缴税款的,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或者按规定申请退还。”自然人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并如实提供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扣缴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法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优惠的增值税征收率,一般是1%。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增值税时应按规定同时扣缴附加税费。


(三)起征点与扣缴义务


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价款时代扣增值税。自然人已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无需代扣增值税。当然,根据《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以下简称总局4号公告),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到起征点呢?免税。按照增值税法第二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条例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是多少?根据《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计税期限如果是一个季度,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月起征点则为10万元,次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  到底是按月还是按次?总局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起征点标准。包括:


•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


•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征收管理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自然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自然人提供的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自然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自然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自然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价款、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更正。扣缴义务人拒绝更正的,自然人应当报告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自然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行申报纳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二、有关问题

 


财税28号公告有值得重视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人的范围


人的适用范围不全,与上位法的规定,也不尽一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这里的自然人应包括境外自然人。


(二)服务范围


根据财税9号公告,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和生产生活服务。生产生活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其他生产生活服务。财税28号公告只明确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以下统称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方扣缴增值税及附加,其他没说,如境内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自然人,境外的自然人等。


(三)与协定关系


由于财税28号公告没有境外自然人如何扣缴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与协定关系问题。如上面分析,应包括境外自然人,如果有协定,如果协定更优惠,应适用协定税率。


 

三、我们的意见

 


任何涉税问题都有明确意见,包括规定不清楚的问题。


(一)没有规定怎么办?


没有规定是指财税28号没有规定,《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增值税法》有规定,财税28号没有免税规定,按照上位法有纳税规定和扣缴规定。


(二)无法缴税咋办?


如果纳税人无法缴税,系统没有相应的规定,可以不缴,不过支付人应扣下有关增值税,余款支付给自然人。或者支付自然人全部价款,由自然人在系统合适时缴纳。


(三)是否缴纳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缴纳26年前10个月的税款,是否缴纳滞纳金?不应缴纳滞纳金。《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四)协定待遇


如果有协定且协定待遇更优厚,境外自然人符合有关规定,当然可以享受协定待遇。

作者简介 

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主管合伙人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第三届、第四届财政部企业内控咨询专家,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专家导师。曾经在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工作8年,任副处级调研员,在毕马威北京税务部工作9年,任技术总监。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授课。


邮箱:wangdongsheng@cstcta.com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019年至今,连续评为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名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年度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百强”名单。智方圆,智是中国智慧,方是遵循税法, 圆是圆润通达。北京智方圆旨在严格遵循税法的基础上,协助客户智慧地制定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税务解决方案,不走极端,既不激进,也不保守,既能被税务机关接受,也能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声明

    

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威科中国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Wolters Kluwer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 AI+ · 财税

是威科集团(WoltersKluwer)为中国财税专业人士打造的在线产品,集法规、案例、实务指南、专业解读、智能工具等于一体,为您高效检索,精准决策提供综合信息解决方案。同时搭载前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支持通过自然语言交互的方式,实现专业内容的快速锁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由威科集团打造,致力于为广大财税专业人士提供信息准确、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使用便捷的政策法规及专业解读等信息服务,以提高财税专业人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内容 4108
粉丝 0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由威科集团打造,致力于为广大财税专业人士提供信息准确、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使用便捷的政策法规及专业解读等信息服务,以提高财税专业人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总阅读4.5k
粉丝0
内容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