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壮大提升科技型初创企业规模、质量,根据《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杭州市种子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1.在杭州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
2.重点培育“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
3.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
4.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5.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6.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
7.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申请I类知识产权2件及以上等)、填补市场空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企业,实现国产替代产品企业等]或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企业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程序
1. 自主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杭州科技大脑,进入“办事大厅-企业培育-种子企业”模块进行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
2. 时间要求。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0日9:00至10月10日24:00。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企业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 企业网络申报按照系统填报说明与指引进行填写,证明材料需与系统填报内容相对应,在附件模块上传。
3. 采取自主申报,区、县(市)科技局要做好属地企业的发动和种子企业提交材料的审核工作。
4. 市科技局将按约5%比例对申报种子企业进行抽查。
四、业务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中心 周老师 王老师 87080230
技术支持 王老师 85151402
2.业务咨询
陈老师 85255622
附件: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杭州种子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种子企业申请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8日
本文内容转载自【西湖科技】官微,仅进行了排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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