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NG Yilian & HU Dingkun
近日,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东亚与太平洋小组委员会主席金映娥(Young Kim),联合参议员里克·斯科特、迈克·李及玛莎·布莱克本致信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和国务卿马可·鲁比奥,要求调查加利福尼亚州与中国的气候合作。金映娥在声明中称,加州与中国的协议“可能违反宪法并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加州对华气候合作成果显著
加州之所以引起这些议员的关注,是因为其州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对华气候合作并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其中包括:与中国多个部委及省市级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MOU);成立“加州 - 中国气候研究所”以促进气候治理研究与交流;以及与上海合作建设绿色航运走廊,推动连接洛杉矶、长滩和上海跨太平洋航线的脱碳进程。
▲ 2026 年 1 月 7 日,G50 沪渝高速长兴服务区升级后的充电站位于光伏板下方。(图片来源:新华社)
“违宪”指控实为刻意曲解
金映娥等人对加州对华气候合作的主要指控之一是“违宪”。他们在信中辩称,加州及其州立机构、加州大学系统与中国实体签署的协议及其他制度化交往,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款。该条款禁止任何州在未经国会同意的情况下与外国势力缔结“协议或契约”。
然而,这一论点表面看似合理,实则刻意曲解。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RS)在 2017 年 6 月发布的一份法律旁注中指出,相关宪法限制主要针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法律研究表明,美国各州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大多数气候相关宣言和谅解备忘录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无需国会批准。该旁注特别引用了加州与中国签署的备忘录,指出由于其条款明确不具备约束力,“不太可能触发宪法第一条第十款的限制”。
选择性执法暴露政治动机
事实上,美国各州在气候等事务上与外国政府合作并非罕见。纽约州已与丹麦签署谅解备忘录,支持海上风能开发合作;俄勒冈州、伊利诺伊州和华盛顿州也与英国签署了包含支持《巴黎协定》及相关合作的经贸合作备忘录。加州本身也与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和挪威等国签署了合作协议。鉴于此类协议数量众多,这些议员唯独针对中国,显然其真实关切与宪法无关,纯粹是针对中国。
气候合作无碍国家安全
所谓“加州对华气候合作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说法更难站得住脚。无论是清洁能源合作还是碳排放政策讨论,均未涉及敏感的军事或安全技术。在此背景下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实属过度扩张。
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研究人员 2022 年在《科学》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考察了美中在太阳能、风能、电池、碳捕获与封存以及“绿色”钢铁这五项关键低碳技术合作中的经济与安全风险。该研究主要作者、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全球政策与战略学院及雅各布斯工程学院助理教授迈克尔·戴维森表示:“我们的研究发现,各类低碳技术的国家安全威胁微乎其微。整合的主要益处在于降低技术成本并促进创新。”
互利共赢而非单向输出
加州与中国的 climate 合作绝非美国技术向中国的单向转移,而是一个能带来互惠互利的双向过程。中国在电池、太阳能和风能设备等领域的技术和制造实力雄厚,而加州在气候政策和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美国议员只关注合作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利益,却无视其对美国的益处,这毫无道理可言。
包括前加州州长杰里·布朗在内的一组专家在 2024 年《自然》杂志的一篇文章中强调了这一点。作者突出了次国家合作的重要作用,指出随着加州迅速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已转向中国风力涡轮机制造商;而中国新的绿色建筑法规则借鉴了加州的 Title 24 标准。作者写道:“通过分享专业知识,中美两国可以互相帮助应对各自的挑战。”
加州与中国的 climate 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的低碳绿色发展,也有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急需的技术和政策工具。这种合作绝不应沦为政治操弄的工具。这些美国议员抹黑并调查加州对华气候合作,无疑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其行为仅暴露出不负责任、不择手段且病态的“反华条件反射”,最终注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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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SONG Ziyan
监制| FANG Lin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