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工人: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最近的裁决可能促使工人组织起来,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
共同雇主原则的确立
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最近一项裁决认定,Brown-Ferris Industries(一家加州回收设施的业主和运营商)与实际提供工人的临时就业机构构成“共同雇主”。
因此,根据美国劳动法,该回收企业可能被要求与工人进行集体谈判。
同样的逻辑也可能适用于仓储和分销行业,从而导致这些领域的工会组织活动增加。工人们首先需要投票选举工会作为他们的代表。
对仓储行业的影响
促成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在布朗 - 费里斯案中作出裁决的商业模式,同样适用于仓库运营。沃尔玛、亚马逊和家得宝等公司利用设施存储商品,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劳动力。
如今的仓库工作与它们有时实际上所取代的那些高薪且工会化的工厂工作已大相径庭。加州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大多数蓝领仓库工作的薪酬通常低于生活工资,多为临时性岗位,且不提供医疗保健福利。
迄今为止,使用劳务公司的企业无需为仓库工人的工作环境承担责任。但随着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最近的裁决,他们可能不得不与工会坐在谈判桌前,就仓库工人的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进行协商。工会更倾向于组织针对沃尔玛等大型企业的行动,而不是去对抗规模较小且不太稳定的劳务公司。
专家一致认为,布朗宁 - 费里斯案的裁决将使仓库使用方作为共同雇主更容易被拉上谈判桌。
法律责任与行业应对
根据美国劳动法,雇主通过设定生产目标和安排工作班次等方式控制工作条件。零售商经常以这种方式管理仓库,如果他们继续这样做,可能会面临成功的工会组建运动。
此外,如果政府机构采纳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共同雇主”概念,公司可能会因劳务公司的工时工资违规、工人安全问题以及就业歧视而承担法律责任。
行业将如何反应?将仓库迁至其他州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而将仓库外包到海外则显得荒谬。他们要么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要么更有可能投资于仓库自动化技术,从而减少设施所需的人员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