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球创新政策排名第十:贡献不足但损害较小
根据今日发布的分析,美国在国内政策支持全球创新方面排名第 10 位,该分析由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发布,这是一个全球性的技术政策智库。
这些发现出自一份新报告,该报告评估了 56 个国家的经济政策——这些国家共同构成了全球近 90% 的经济体量——在人均基础上,其经济和贸易政策对全球创新的促进或阻碍程度。
“强劲的创新是经济增长和进步的关键,”ITIF(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副总裁、本报告合著者斯蒂芬·伊泽尔表示,全球创新。”“随着各国日益争夺在创新经济, 他们可以实施仅有利于自身但损害全球其他地区的创新产出的政策。或者,他们可以实施双赢政策,在增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同时,为全球经济的整体带来积极的外溢效应。为了让创新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我们需要一个更多地采取后一种做法的体系。”
尽管此前的研究曾根据创新能力或成果对国家进行排名,但本报告是首份评估各国政策对更广泛创新系统影响的报告。作者考察了 14 个不仅在国内支持创新、而且在全球产生积极外溢效应的因素,例如支持性的税收体系以及对研发和人力资本的投资;以及另外 13 个具有负面外溢效应的因素,例如强制本地化和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的总体排名第 10 位,反映出其政策组合在促进全球创新生态系统的积极贡献方面排名第 17 位,同时在造成损害的程度方面位列倒数第 6 位。换言之,虽然美国在为全球创新做出积极贡献方面不及许多其他国家,但它对全球创新的负面影响也相对较小。
报告还发现,各国对全球创新的贡献与其国内创新成功程度之间存在强相关性,这意味着在国内创新政策方面表现良好,也有助于造福世界。
"美国在不扭曲全球创新方面表现良好,"ITIF 总裁兼本报告合著者罗伯特·D·阿特金森表示。“但由于联邦政府在科学等创新基础要素方面的投资不如许多其他国家多,且美国税法为创新提供的激励较少,因此从人均角度来看,美国在为全球创新做出积极贡献方面落后于领先国家。”
在ITIF 报告中针对美国提出的建议包括:将企业有效税率降至 18.2%;将研发税收抵免额提高至 24%;每年增加 680 亿美元的研发政府资金;并将大学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专业毕业生人数增加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