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执行法》概述
2016 年 2 月 24 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了《2015 年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执行法》。这是自 1993 年《海关现代化法》以来第一部主要的海关立法。
该法更新了美国海关法律以促进合法贸易,并加强了贸易执法。在贸易执法方面,该法包括调查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的规定,并增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打击假冒进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该法还包含解决对可能不诚信的申报进口商担忧的规定。该法在 statute 层面确立了国土安全部内的 CBP,并授权设立卓越中心与专业中心(CEEs)。它为 CBP 的自动化系统——自动化商业环境(ACE)和国际贸易数据系统(ITDS)——提供支持。
贸易优惠与合规激励
该法鼓励 CBP 整合两项 CBP 合作伙伴关系计划,即海关 - 反恐贸易伙伴关系(C-TPAT)和进口商自我评估(ISA)计划,并为参与者提供“具有商业意义且可衡量的贸易优惠”。该法明确提及的优惠是,对显示出最高合规水平的进口商给予货物预清关。该法修订了退税法规,并包含若干杂项海关规定,其中包括提高极低价值货物的免税门槛,此类货物可在不缴纳关税的情况下申报入境。该法还表达了国会的意愿,承诺恢复杂项关税法案的立法程序。
小企业贸易增强与州级支持
第五编,被称为《2015 年小企业贸易增强法》或《州贸易协调法》,可能为州和地方国际贸易经济发展项目提供重要推动。具体而言,该法授权每年拨款 3000 万美元用于州贸易扩展计划,直至 2020 财年。它向各州提供配套资金奖励,以协助小企业进入并成功参与全球市场。对各州的拨款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希望出口的小企业,帮助它们:参加外国贸易代表团;订阅美国商务部提供的服务;支付网站费用;设计营销媒体;参加贸易展展览;参加培训课程;举办反向贸易代表团活动;以及采购咨询服务(在与美国商务部协商以避免重复工作后)。
这种援助对于缺乏财务资源来开展营销和咨询服务的中小企业非常有益,而这些服务对于成功进入外国市场至关重要。
联邦与地方协调机制
该法旨在改善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在出口促进和出口融资方面的协调,减少工作重复和功能重叠。它由美国商务部长选定一个工作组,成员来自代表区域多样化地区的州贸易机构。
该法还指示商务部长,在与州贸易促进机构代表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一项综合计划,将州贸易促进机构的资源与战略整合到整体联邦贸易促进计划中。
保障小企业利益
该法指示一个联邦工作组确定一组多样化的小企业、小企业代表或两者的组合,以便向工作组提供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行业的小企业对总统已通知其有意启动谈判的贸易协定潜在影响的看法。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小企业不会因新的贸易协定而受到损害,并能够利用新的贸易协定带来的机遇。
总之,这部新海关法包含有助于中小企业和州出口促进活动的措施,不应被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