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税法变迁,出口激励措施重获关注
在过去 14 年里,影响美国企业的税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并被多次废除。然而,一项自 20 世纪 70 年代初以来就存在的出口激励措施仍然完好无损,并正在重新受到关注。
IC-DISC 带来的显著节税机会
利息收费国内国际销售公司(IC-DISC)可以为许多出口产品的公司提供强大的节税机会。目前合格股息的税率为 23.8%,其中包括 20% 的基础税率加上 3.8% 的净投资收入税(NIIT),这使得 IC-DISC 值得进一步研究。
如果您以前没有研究过,或者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研究了,现在是时候再次审视它了。您的业务可能发生了变化,也许有新的决策者参与,也许您的出口量增加了,或者之前阻止您前进的原因不再存在。
基本运作机制与节税幅度
以下是基本情况。一家位于美国的出口商可以按普通税率扣除支付给 IC-DISC 的佣金。IC-DISC 的股东需按 20% 的税率对由此产生的股息纳税,通常还需缴纳额外的 3.8% NIIT。假设来自 LLC 和 S 公司等穿透实体的收入最高适用 39.6% 的个人所得税率,节税幅度可达近 16 个百分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IC-DISC 是一个纸面实体,即一家美国公司,其从关联供应商——即出口商——处获得与其出口销售额相关的佣金。请记住,这是一项由国会颁布以促进出口的激励措施。它不是避税工具,而且已经存在了四十多年。
佣金计算与资格要求
支付给 IC-DISC 的佣金通常是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出口产品净利润的 50%,或总收入的 4%,但不得超过出口产品净利润的 100%。这些产品必须是在美国制造、种植或开采的。
产品必须由 IC-DISC 以外的实体在美国制造、种植或开采。产品必须主要用于在美国境外直接使用、消费或处置的销售、租赁或出租。出口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中最多可有 50% 归因于外国成分。
IC-DISC 还必须是一家国内公司;拥有至少 2,500 美元的资本;仅拥有一类股票;及时提交作为 IC-DISC 处理的选举申请;并且必须满足 95% 的合格出口资产测试和 95% 的合格总收入测试。
税务处理与灵活应用
IC-DISC 不受美国所得税的约束。它更像是一个合伙企业、LLC 或 S 公司,因为其股东需就其在 IC-DISC 收入中所占份额缴纳美国所得税。出口商、其股东、其管理层、其员工、家庭成员或任何组合均可拥有 IC-DISC。例如,IC-DISC 可用于为管理层或员工生成激励奖金,或促进继任计划。或者,如果现金需要,可以将 IC-DISC 中累积的资金分配给股东,然后借出或贡献回出口商。
结语
IC-DISC 制度是美国唯一剩余的出口激励措施,为位于美国的出口商提供了将其出口利润的美国税收降低近 16 个百分点的机会。无论是否曾经考虑过,都值得考虑或重新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