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引发法律争议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NFIB)在向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提交的简报中表示,新的共同雇主标准将使小型企业对完全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实体所实施的不公平劳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加利福尼亚州布朗 - 费里斯工业公司诉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一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在决定扩大共同雇主认定的法律标准时,是否超越了其权限。据 NFIB 称,在此过程中,NLRB 放弃了其三十多年来确立的标准。根据新标准,NLRB 表示,在确定是否存在共同雇主关系时,将考虑间接因素,例如服务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的合同条款。
"NLRB 的新标准完全混淆了雇主的定义,并引发了巨大的不确定性,”NFIB 小企业法律中心执行主任卡伦·哈内德表示。“这对小型独立企业构成了重大关切,因为它将严重削弱与小型公司签订合同的意愿。没有理性的企业主会为了自己未雇佣的员工而冒险面临巨额诉讼。”
案件背景与行业影响
在本案中,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认定,布朗 - 费里斯工业公司(Brown-Ferris Industries)——一家加州回收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商——与实际提供工人的临时就业机构构成“共同雇主”。因此,根据美国劳动法,该回收企业可能被要求与工人进行集体谈判。
同样的逻辑也可能适用于仓储和分销行业,从而导致这些领域的责任风险增加以及工会组织活动增多。工人首先需要投票选举工会作为其代表。
导致 NLRB 在布朗 - 费里斯案中作出裁决的商业模式,同样存在于仓库运营中。沃尔玛、亚马逊和家得宝等公司使用设施存储商品,而第三方劳务代理机构提供劳动力。
专家一致认为,布朗宁 - 费里斯案的裁决将使仓库使用者更容易被拉上谈判桌,成为共同雇主。
潜在风险与企业应对
根据美国劳动法,雇主控制工作条件,例如设定生产目标和安排工作班次。零售商通常以这种方式管理仓库,如果他们继续这样做,可能会面临成功的工会组建运动。
此外,如果政府机构采纳 NLRB 的“共同雇主”概念,公司可能会因工资工时违规、工人安全问题以及由劳务代理机构造成的就业歧视而承担责任。
“以前,只有在所有者对关键雇佣事项有直接参与时,才需对员工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似乎是公平的,”哈内德表示。“如果这一规则得以维持,每位企业主都将被迫重新评估其合同关系,这对特许经营商和分包商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