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国际海事组织(IMO)正敦促各国政府批准《伦敦议定书》,以规范海上倾倒废物行为,确保其预防性方法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得到普遍适用。
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负责船舶安全与保安以及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专门机构。
《伦敦议定书》目前有 47 个缔约国,自 2006 年起生效,禁止所有海上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但经批准的清单所列物质除外,如疏浚物、鱼类废弃物以及岩石和碎石等惰性无机材料。
自通过并生效以来,《伦敦议定书》缔约方已通过修正案,将允许倾倒的废物范围扩展至与减缓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其中包括为二氧化碳在海底稳定地质构造中封存签发许可证,以确保二氧化碳永久隔离,并对涉及向海中引入物质或生物以刺激二氧化碳吸收并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海洋地球工程活动实施严格管控。根据预防原则,目前海洋地球工程活动(如海洋施肥)仅限于研究活动。
提及《伦敦议定书》通过 20 周年,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林基泽表示,纳入该条约的“强制性废物评估”和“预防性原则”现已得到全面采纳,但仍需继续努力,以支持《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所确立的全球愿景。
“我将继续敦促所有 IMO 成员国政府批准该议定书,”林基泽说。“这将扩展并完成缔约方设定的任务,并加强为当代和未来世代保护海洋环境。我们需要共同努力,确保《伦敦议定书》实现真正普遍性的成员资格,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实际缔约方数量上,成为领先的监管制度。”
《伦敦议定书》是对较早的《1972 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简称《伦敦公约》)的更新。该公约禁止倾倒附件所列明的废物。1996 年的《伦敦议定书》对公约进行了现代化修订,旨在最终取代它。
《伦敦公约》和《议定书》的缔约国上周在伦敦举行了第 38 届《伦敦公约》缔约方协商会议和第 11 届《伦敦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