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秘书长致信欧盟:单边碳税或破坏全球减排努力
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栗喆洙致信欧洲高级官员,表达了他对将航运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担忧。他认为,此举可能会破坏在全球范围内减少船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努力。
在致欧洲议会议长马丁·舒尔茨、欧盟委员会主席让 - 克洛德·容克以及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的信中,栗喆洙承认欧盟在应对排放方面拥有雄心勃勃的政策,并理解成员国希望加强既有进展的意愿。
然而,他明确警告不要将 EU-ETS 扩展至包括船舶。
“我担心,最终决定将 EU-ETS 扩展至航运排放不仅为时过早,而且会严重影响到 IMO 处理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栗喆洙在信中表示,“将船舶排放纳入 EU-ETS 显著地存在破坏全球层面努力的风险。”
背景:欧盟的 conditional 协议
这封信是在 2016 年 12 月 16 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达成的一项协议之后发出的。该协议规定,如果 IMO 到 2021 年未能提供进一步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措施,则从 2023 年起将船舶排放纳入 EU-ETS。
IMO 的先行举措与路线图
早在 2011 年,IMO 就成为首个为整个行业部门通过强制性能效措施的国际机构,其针对新船和现有船舶的一系列技术和运营要求已于 2013 年生效。
2016 年 10 月,IMO 通过了收集船舶燃油消耗数据的系统。该系统将成为强制性并适用于全球,这是迈向知情决策的第一步,旨在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以提高能效并解决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此外,IMO 还批准了制定全面战略以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路线图,预计将在 2018 年通过初步的温室气体战略。
强调全球共识与政治合作
上述措施均由 IMO 成员国(包括欧盟成员国)协商一致通过。栗喆洙在信中指出,这证明了 IMO 的领导力,并重申 IMO 是唯一合适的机构来推进这项工作,以实现所有成员国政府(含欧盟成员国)的必要政治合作。
“这种政治合作对于确保所有国家共同行动,确保没有人被落下至关重要,”栗喆洙补充道。
栗喆洙表示,与 IMO 全球社区经过仔细审议的行动相冲突的单边或区域行动,将威胁到对 IMO 制定的统一、一致监管体系的全球信心。他强调,此类行动将损害更广泛的国际社会减轻船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并与《巴黎协定》的总体目标相悖。
契合《巴黎协定》精神
2015 年的《巴黎协定》未提及国际航运的排放,这是由于该部门的全球性质以及将船舶排放分配给单一国家的困难。然而,正如栗喆洙所强调,IMO 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工作表明正在采取有力行动。IMO 正朝着通过所有成员国(包括欧盟成员国)的合作,实现国际航运完全全球解决方案的目标迈进。
后续行动计划
IMO 理事会在 2016 年 12 月初作出决定,授权在 2017 年召开两次额外的特别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组会议(第一次将于 6 月举行)。这将推动进一步进展,并说明 IMO 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紧迫性。与此同时,IMO 将继续通过船舶操作能效方面的主要能力建设项目,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