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越南航运公司倒闭案中面临死刑:法院称,“所有被告均被认定犯有严重罪行,对国家造成损害……因此应受到严厉惩罚。”
一家位于越南的法院已判处两名本地航运业高管死刑,罪名是他们在 2006 年至 2008 年间通过航运交易贪污公款。
该故事由国有报纸《青年报》报道。
河内人民法庭认定前越南造船海运公司(Vinashinlines)员工江金达和范文廉犯有盗窃 1130 万美元的罪行,该行为导致这家国有企业破产。
该公司前总经理范文廉和前销售经理江金达在为期四天的审判后获刑。
该案涉及从巴拿马、希腊和克罗地亚购买三艘船舶,与各方非法固定租船费率,并通过以被告江金达父亲名义开设的 22 个不同账户洗钱。其父江文贤被判处 12 年监禁。
该公司前会计师范文强因协助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
“所有被告均犯有严重罪行,对国家造成损害……因此应受到严厉惩罚。”判决书称,《青年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Vinashinlines 是航运企业 Vinashin 的子公司,后者在 2010 年因数十亿美元的债务而濒临破产。该公司九名前高管于 2012 年被判处长期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