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TA 重新谈判启动
5 月 18 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向国会提交了正式通知,告知政府有意在 90 天内重新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条款。该通知是将新美国政府自去年竞选活动以来一直承诺的事项正式化。许多人关心的是,协议中哪些具体方面可能会被讨论。
美国已经表明了其对加拿大的关注领域——软木木材、乳制品以及家禽等。对于墨西哥来说,可能会重点强调采购条款和原产地规则,旨在限制通过其南部边境进入美国的制成品数量。
争议焦点:投资者 - 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
尽管在莱特希泽致国会的通知中并未特别提及,但 NAFTA 中最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之一,恰恰是引发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反对的核心问题,也是最近获得批准的《全面与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TA)由加拿大与欧盟签署,多年来一直是一个争议焦点,即投资者 - 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
ISDS 的反对者声称,该解决程序缺乏透明度,并实际上允许私营企业对那些对其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法规提起诉讼,即使这些法律法规服务于更大的社会利益。然而,支持者认为,必须建立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以保护企业免受政府有害的市场干预,而这种干预往往倾向于本国投资者而非外国投资者。
数据揭示:加拿大成被诉最多发达国家
根据加拿大政策替代中心的一份最新报告,1994 年至 2015 年间,共有 20 起 ISDS 诉讼针对美国提起,35 起针对加拿大,22 起针对墨西哥,导致赔偿金总额为 3.76 亿美元(其中加拿大支付 1.72 亿美元,墨西哥支付 2.04 亿美元),使加拿大成为发达国家中被诉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针对美国提起的所有诉讼均未导致美国政府被迫支付赔偿金。
改革方向:借鉴 CETA 经验
基于这一分解,ISDS 很可能成为三方争议的焦点。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曾被引用称,ISDS 仲裁庭存在不平衡问题。加拿大和墨西哥因被迫向私人(主要是美国公司)支付巨额罚款,自然有理由希望重新审视 ISDS 机制。加拿大谈判代表可能会援引 CETA 中包含的若干 ISDS 修改条款,这些条款也见于加拿大现有的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中,正如 C.D. Howe 研究所最近的一份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其中包括:
- 必须尽早提交关于索赔的信息,以期实现早期且友好的解决
- 与 NAFTA 类似,国家对投资者索赔的责任期限上限为三年;但在 CETA 下,如果投资者曾尝试通过当地法院解决争端后再诉诸 ISDS,则有机会将这一期限延长两年
- 一项允许国家就缺乏依据的争议作出早期裁定的条款,以避免在不太可能取得进展的争议上浪费公共资金。
- 对赔偿金额的限制,使投资者仅能获得实际发生的损害赔偿,而不能获得惩罚性赔偿。
- 限制国家被迫修改法律或法规可能性的语言。
挑战与展望
ISDS 的反对者认为,CETA 的修改还不够彻底,指出仲裁员池子有限,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另一些人指出,对 ISDS 的修改实际上创建了一个投资法院系统(ICS),但该系统可能要多年后才能生效。这是因为 CETA 目前的批准是临时的,这意味着虽然协议的大部分内容可能会很快生效,但某些方面,如 ISDS,只有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完成批准后才会生效。
但也有人承认,CETA 的修改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至少为讨论潜在的 ISDS 改革奠定了基础。事实上,NAFTA 第 11 章的存在本身就是该协议的关键方面之一,批评者认为这一包含 ISDS 机制的章节已经过时,需要改革或废除。
然而,问题是如果有什么要取代第 11 章的话,那会是什么?投资者和激进团体将密切关注谈判,并尽一切努力影响关于任何投资者 - 争端解决机制的讨论,使其有利于自己。
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谈判代表可能会寻找在不损害其主权的情况下满足美国投资界利益的方法,同时找到减少针对他们行动数量的手段。
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可能影响各国行业相互投资的程度,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就业、创新以及众多其他社会经济因素。
虽然投资者 - 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可能不会像劳工权利、产业保护主义和外包那样引发同样强烈的情感反应,但它将对新 NAFTA 被行业参与者利用的程度产生深远影响。那些在北美的贸易中有既得利益的人将希望保持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