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运输事故发生
货代企业如何防范?
前 言
随着全球制造业与国际贸易深度绑定,大型机械设备、成套生产线、风电叶片等超大件、超限货物在海运和陆运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这类货物货值高、体积大、运输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酿成重大事故。
今年7月,一起发生在丹麦的设备运输事故引发行业关注:一辆装载40尺平板柜的卡车在送货途中撞上桥梁,柜内精密设备严重受损,事故各方围绕“货物超高信息是否如实告知”展开多轮责任拉锯,最终由货运险完成赔付。
超限货物运输风险不容小觑,投保货运险已成为多数货代企业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那么,设备类货物投保货运险,保障范围到底有哪些?
01|设备类货物投保货运险
保障范围有哪些?
在货运险投保中,大型设备、精密仪器通常不属于标准普货,一般需要单独询价后才能投保。
保司承保的风险条件和普货基本一致,可按照《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承保一切险,覆盖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均在承保范围之内。
简单来说,货物在运输期间因运输工具碰撞、搁浅、倾覆、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都在理赔范围之内。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
一切险的相关条款说明
第一条“责任范围”载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包括“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二条“除外责任”载明,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02|设备运输撞桥事故
货运险理赔案例分享
1
案情回顾
2025年7月,某缆线设备制造企业(以下称“发货人”)委托国内货代将一批电缆生产线设备(含绞盘等核心部件)从中国发运至丹麦,贸易条款为DDP交货至收货人工厂。该货代为货物投保了货运险,保单承保一切险,覆盖运输途中碰撞、倾覆等意外风险。
2025年7月29日,货物经海运抵达丹麦卡伦堡码头后,由当地物流公司安排40尺平板柜卡车送货。途中因货物装载后总高超过4.1米,卡车撞上桥梁,柜内设备遭受猛烈冲击。事故发生后,货代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
2
现场查勘
保司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委托当地公估机构赴现场查勘,并联合承运人责任险方的公估人员对事故车辆、司机进行访谈取证。
由于设备受损情况复杂,2025年12月10日,各方公估、制造商工程师与收货人共同在收货人现场对设备进行带载测试。
测试显示:受损绞盘在运行中出现明显噪音与异常振动,振动强度约为完好侧的1.5倍,受损部位不仅需要更换轴承,更需要整体重建。经核查,本次事故确系运输途中碰撞所致,属于保单承保范围。
3
理赔定损
围绕修复方案,保司要求提供配件清单(BOM)、成本明细、运费及工程师服务费用凭证等材料。经多轮核对,最终确认设备修复总费用约9.1万欧元(含配件更换、DDP交货、工程师现场服务及差旅等费用)。
经过客保的协助,保险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定损赔付人民币634,317.02元,案件顺利结案。
4
追偿时效
本次事故发生于2025年7月29日,丹麦公路运输索赔的一年时效于2026年7月29日届满。
保司在理赔过程中同步协助被保险人向实际承运人发起追偿:由于追偿时效紧迫,被保险人须在时效届满前,向承运人发出符合当地法律(含CMR公约)要求的正式书面索赔通知,必要时取得时效延展,否则将影响保司的追偿权益。
03|客保温馨提示
1
如实申报货物尺寸
发货前务必向承运人书面确认货物的长、宽、高、重量,尤其是超高、超宽、超重信息。
本案例中,承运人明确表示“未被告知货物超高74厘米”,货物是否如实申报超限,直接关系到事故责任划分与后续追偿的成败。
2
包装加固与缓冲防护
大型设备须按重心分布设计承重框架并加固节点,确保承重安全系数;精密部件使用高密度缓冲内衬固定,防止运输途中位移、碰撞导致二次损伤。
3
重视时效,及时主张权利
出险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及时向承运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注意不同国家、不同运输方式(海运、陆运、空运)的索赔时效差异——如CMR公约下公路运输索赔时效通常为一年,必要时及时取得时效展期,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追偿权利。
排版、文案 | Annie
审核 |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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