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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6-105)商城集团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S2)部分房屋租赁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H26-105)商城集团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S2)部分房屋租赁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小商品城物流仓储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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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清单 >

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S2)

园区咨询热线:18906790884/0579-81086555


标的详情 >

(H26-105)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S2)部分房屋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6ZJ1024474

标的物

基本情况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租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S2)写字楼1楼区块一及宿舍楼1楼租赁权,共计1个标的;房屋用途为配套用房(不得作为仓库存储使用)。具体的标的坐落、建筑面积、起始价、交易保证金等情况详见《出租清单》。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动态报价(竞价平台:浙交汇)

交易条件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园区安全管理及经营规范要求。

起始价

本次公开招租设起始价(详见《出租清单》),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起始价为使用费,包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保证金

本次公开招租设交易保证金(详见《出租清单》)。另设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为1个月使用费,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4 时整止(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报名手续: 

(1)注册: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会员注册(身份选择 “竞承租方”),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浙交汇网页中点击对应招租项目,在 “标的列表” 查看标的详情,点击 “报名交保证金”,按要求上传资料: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授权委托书(如需),以及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业务咨询电话:0579-89920170(王先生)

(3)保证金交纳:详见《出租清单》,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交,代交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H26-105 商城物流 1”。 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以浙交汇竞价系统短信通知为准 账 号:浙交汇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账号注册、申请、交易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浙交汇绑定银行账号),不计利息。


竞价时间


使用已注册的会员账号登录浙交汇网站,点击会员中心 - 进入后台 - 我的报名,参加已报名项目的竞价

自由报价:2026年9月16日上午8:00开始,所有标的同时开始自由报价;加价幅度为0.02元/平方米/天。

限时报价:2026年9月30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动态报价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限时报价期结束,最高有效报价确定,对应竞买人即被确定为承租方;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成交款项支付、合同签订

(一)款项支付:本次招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清该年度成交使用费、物业费、履约保证金及向义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第一年成交使用费的 3% 收取。 成交款交款账户同保证金交款账户。

(二)租赁协议签订:承租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物流仓储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分公司签订《租赁及运营管理协议书》。

(三)房屋交付时间: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特别告知

1、起始价为使用费,包含租金和管理服务费。租期内使用费不递增。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标的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受让方对标的房屋装修,需根据出租方《园区管理规约》审批后自行进行。装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权证相关信息:标的房屋有产权证;未设立居住权。

4、受让方需自行交纳水电费、物业费(1.25 元/平方米/月),物业费按年收取。

5、标的用途为为配套用房,不得作为仓库使用园区为丙二类仓库,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等危险物品存放标的物内。

6、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本次招租房屋面积为固定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结算时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面积等要求。

8、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受让方应积极配合,租赁价格不变。

9、受让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10、关于合同样本的特别说明:(1)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样本)》为本次交易的标准合同文本,成交后交易双方应据此签订正式租赁合同。(2)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该合同样本的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期、用途、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3)如意向方对合同样本有任何修改建议,须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义交所,由出租方决定是否采纳。出租方未书面确认的修改建议不产生任何效力。(4)成交后,交易双方仅可就合同样本中的笔误、技术性表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正,不得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任何口头承诺或协商如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均不具法律约束力。(5)因合同条款变更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义交所不承担任何调解义务。

其它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必须事先向义乌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竞价。建议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3、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4、若由于竞买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交易所提醒竞买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6、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 (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 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7、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后参与报价,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招租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8、本次招租标的成交后,办理租赁协议签订手续及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全使用房屋,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9、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 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招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上述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买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买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0、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浙交汇平台的《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其承租方资格无条件取消,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承租方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2)承租方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承租方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租赁及运营管理协议书》的,视为严重违约,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除上述条款确定的具体情形外,承租方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未能履约的,其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方应确保自身资格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对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否则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4、若违约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价报名。

6、出租方有权在限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招租标的。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 505 号 电话:0579-89920170(王先生)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 公司微信号:ywcqjys

委托单位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分公司

附件下载

《出租清单》《授权委托书》《租赁及运营管理协议书(样本)》《实地勘察证明》《特别事项约定》《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附则


1、竞买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买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买人。

2、《出租清单》《租赁及运营管理协议书(样本)》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买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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