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将 FCPA 试点项目永久化
司法部(DOJ)最近宣布将其《反海外腐败法》(FCPA)试点项目正式化为永久性指南,这对考虑是否主动报告与《反海外腐败法》相关不当行为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新的《反海外腐败法》企业执法政策强化了司法部的信息,即拥有有意义的企业合规计划的重要性。新政策通过确立在自愿披露的情况下推定不予起诉的立场(尽管是可反驳的推定),进一步激励公司主动自我披露《反海外腐败法》违规行为。
《反海外腐败法》是美国主要的反腐败法律该法律将公司为获取或保留业务而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定为犯罪。《海外反腐败法》并未强制要求公司披露已知或疑似的违规行为。为激励公司自愿披露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情况,美国司法部于 2016 年 4 月启动了一项为期一年的试点计划,使自我披露的公司有资格获得不予起诉的决定,或者在替代情况下大幅减少处罚和罚款。2017 年 11 月 29 日,副司法部长罗德·罗森斯坦宣布新的企业执行政策,通过将试点计划纳入《美国检察官手册》(USAM)第 9-47.120 条,使该试点计划永久化。
企业执行政策与试点计划的差异
企业执行政策与试点计划概述了相同的核心原则。根据这两项计划,自我披露潜在违反《海外反腐败法》行为的公司可能免于受到执法行动以及以自愿自我披露、全面配合和整改为条件施加监控。然而,存在若干显著的关键差异:
首先,根据新计划,司法部将对进行自我披露的公司作出不予起诉的推定,即使公司披露的行为本应导致执法行动。相比之下,在试点计划下,司法部承诺会考虑不予起诉。因此,新政策为公司提供了更强的保障,旨在促使公司在权衡是否进行自我披露时更倾向于选择自愿披露。重要的是,如果存在加重情节或公司是累犯,该不予起诉的推定可以被推翻。
其次,如果进行自我披露的公司不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试点计划曾承诺“在量刑指南罚款范围的最低端基础上最高减免 50%",而新计划则明确提供 50% 的减免。这为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消除了那些考虑自我披露的公司对潜在罚款减免金额的不确定性。
企业执法政策下的整改措施
当然,为了获得不予起诉的推定,公司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其中大多数与试点项目中列举的条件大致相同。主动披露的公司必须及时向政府进行完整、及时的自我披露,充分配合政府的调查,并开展真正的整改以纠正涉嫌的不当行为。新政策还包括一些值得注意的额外具体整改措施:
寻求不予起诉的公司必须禁止其员工使用自毁式应用程序,如 Snapchat、Telegram 和 Wickr。这一要求意味着,在端到端加密消息应用旨在销毁潜在证据的时代,公司必须捕获并保存潜在证据。
此外,新政策要求公司对不当行为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提供相关报告。这也是新增的一项要求,鼓励公司进行自我反思,更深入地思考导致不当行为的根源。
美国企业合规政策与英国模式之比较
我们认为,将《企业合规政策》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自我披露制度进行比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认识其重要意义。例如,在英国,作为执行英国反贿赂法的主要机构的严重欺诈办公室(SFO),在其《企业自我报告指南》中概述了对主动披露贿赂相关不当行为的激励措施。
根据 SFO 指南,如果 SFO 决定不对一家主动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尽管其拥有此项权力),SFO 可以给予该公司延期起诉协议(DPA),即在该公司对不当行为进行全面赔偿之前,暂时中止起诉。如果公司未能满足 DPA 下的赔偿及其他条件,SFO 可以恢复对该公司的起诉。
相比之下,《企业合规政策》为主动报告的公司提供了不予起诉的推定,从而消除了因同一不当行为而面临未来起诉的风险。
《反海外腐败法》下的自愿披露
必须指出的是,《反海外腐败法》(FCPA)项下的披露义务仍然是自愿的,自我披露并不能保证不予起诉。公司仍需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确定是否就 FCPA 相关的不当行为进行自我披露。披露过程繁重且成本高昂。
无论案件如何结案,公司都必须 disgorgement(吐出/返还)因不当行为所获的任何非法利润。毫不奇怪,政府要求的 disgorgement 金额通常高于公司预期的金额。
同样重要的是,在披露后必须充分配合。充分配合包括披露所有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及时保全证据、协调调查步骤以避免冲突,以及协助证人访谈,包括前雇员和位于海外的雇员。
此外,选择不自愿披露其 FCPA 相关不当行为的公司,如果执法机构提起执法行动,仍可能因充分配合和适当的整改而获得最高 25% 的罚款减免(而非《企业合规政策》中设想的 50% 减免)。
此外,在自我披露之前,公司必须评估自己是否已全面承诺建立和维护一个强大的合规计划,以向司法部(DOJ)展示这种承诺。
最后,公司需要做好开展整改工作的准备——即使这意味着要做出艰难的决定。
结论
总体而言,《企业合规政策》有利于那些致力于制定有意义的企业合规政策和强大合规计划的公司。FCPA 的基本理念是创造一个不允许贿赂的公平竞争环境。近年来,在推进反腐败议程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外国政府正在制定或加强其全球反贿赂法律。《企业合规政策》的宣布标志着全球反腐败斗争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