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潜力尚未完全释放,损失金额高达 890 亿美元,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和瑞典国家贸易委员会在一份新报告中指出。
由于未能充分利用欧盟作为一个整体与各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所提供的优惠关税,欧洲出口商多支付了这笔款项。
该报告指出,随着各国政府急于谈判或审查自由贸易协定,重要的是要了解企业是否充分利用了这些协定;该报告是首份利用“利用率”概念系统分析欧盟所签自由贸易协定的报告。
“本报告挑战了一些关于自由贸易协定中优惠待遇利用率的持久误解,”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穆基萨·基图伊和瑞典国家贸易委员会总干事安娜·施泰林格在报告的序言中写道。“例如,人们普遍认为自由贸易协定总体上并未被广泛使用。”
然而,报告中提供的实证数据表明,欧盟企业主要利用了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但同时也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实施过程中与边境相关的方面可能比协定本身的条款更为繁琐。
报告得出结论,尽管部分协定潜力尚未完全释放,但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在使用这些协定。
“欧盟出口商对其与存在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行的 67% 的出口使用了这些协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合著者斯特凡诺·伊纳马表示。
“但我们还可以注意到,欧盟进口商使用自由贸易协定的程度甚至更高。在 90% 可以适用关税减让的情况下,它们都被使用了,”瑞典国家贸易委员会合著者乔纳斯·卡斯滕表示。
消费者面临更高价格
这种利用率不足很大一部分发生在欧盟向瑞士和韩国等主要自由贸易伙伴的出口中,而未被使用的关税减让最大份额则涉及从瑞士、土耳其、韩国和墨西哥进口的货物。这导致价值 129 亿美元的进口未能享受关税减让。
总体而言——如果考虑所有自由贸易协定——欧盟进口商每年放弃 7.42 亿美元的关税减让。这最终意味着制造业和消费者面临更高的价格。
自 1975 年以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一直使用“利用率”标准来监测授予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惠的使用情况,这些优惠来自普惠制(GSP)。
“利用率”这一概念可被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制定者用于有效监测南南自由贸易协定,例如目前正在谈判《大陆自由贸易协定》的非洲政策制定者。
复杂的原产地规则
报告作者表示,该报告分析了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在“现实”中的使用情况,而不仅仅是纸面上可用的内容。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欧盟是全球层面最活跃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方之一,与众多发展中国家以及最近的最不发达国家进行谈判,并且欧盟企业通过这些自由贸易协定享有有利的贸易条件——包括通过关税减让,”卡斯滕说。
“尽管如此,许多公司报告称,”伊纳马补充道,“它们在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优惠关税方面遇到困难,这通常与证明产品原产地的规则复杂有关——这是获得关税减让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