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箔:2016 年,来自中国的进口额价值为 3.89 亿美元。
美国商务部对华铝箔“双反”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
美国商务部已宣布在针对中国进口铝箔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调查中作出肯定性终裁。
这一认定与此前依据第 232 条征收的铝关税(由特朗普总统宣布)相关,目前该议题已上升至中美经济对话议程。
裁定详情与税率
商务部裁定,中国出口商以低于公平价值 48.64% 至 106.09% 的价格在美国销售铝箔。同时认定,中国政府向铝箔生产商提供了不公平补贴,补贴率为 17.17% 至 80.97%。
基于上述决定,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根据最终税率向铝箔进口商征收现金保证金。
数据显示,2016 年美国来自中国的铝箔进口总额为 3.89 亿美元。本次调查的申请方为铝协会贸易执法工作组。
背景与法律机制
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法律为美国企业和工人提供了一种国际公认的救济机制,旨在应对不公平定价和补贴进口产品对美国造成的损害。统计显示,从 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商务部启动了 102 起“双反”调查,较上一时期的 52 起增长了 96%。目前,商务部维持着 424 项相关税令,为受不公平贸易影响的美国行业提供保护。
后续流程与定义
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最终认定美国产业因倾销和补贴受到实质损害,商务部将正式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若 ITC 拒绝作出此类认定,调查将被终止,不会发布任何令状。
具体而言,在美国市场以低于生产成本或低于其本国市场价格销售的外国公司,需缴纳反倾销税;而从外国政府获得财政援助(且该援助有利于特定企业或行业的生产、或取决于出口业绩及使用国产货物)的外国公司,则需缴纳反补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