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
美国商务部已宣布在针对反倾销税(AD)调查中作出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为来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台湾的细旦聚酯短纤。
商务部认定,来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台湾的出口商以低于公平价值(LTV)的价格在美国销售细旦聚酯短纤。商务部确定的倾销幅度为:中国大陆——65.17%–103.06%;印度——21.43%;韩国——0–45.23%;台湾——0–48.86%。
现金保证金征收指令
鉴于今天的决定,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根据最终税率,向来自中国的细旦聚酯短纤进口商收取现金保证金,视情况而定。
2017 年进口数据概览
2017 年,来自中国的细旦聚酯短纤进口额估计为 6140 万美元,印度为 2370 万美元,韩国为 1190 万美元,台湾为 740 万美元。
申诉发起方
该申诉由北卡罗来纳州的 DAK Americas LLC、南卡罗来纳州的南亚塑料公司(Nan Ya Plastics Corporation, America)以及北卡罗来纳州的 Auriga Polymers Inc.提出。
贸易救济调查趋势
自特朗普政府上任以来,商务部已启动 114 项新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这比上一届政府在最后 489 天内启动的 64 项调查增加了 78%。
《反倾销法》为美国企业和工人提供了一种国际公认的机制,以寻求救济,免受不公平定价的进口产品对美国造成的有害影响。在美国市场以低于生产成本或低于其本国市场价格销售产品的外国公司需缴纳反倾销税。商务部目前维持着 440 项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为受不公平贸易影响的美国公司和行业提供救济。
后续损害裁定程序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正在开展调查,以确定国内产业是否因来自中国的细旦聚酯短纤进口而受到损害。ITC 目前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9 日或之前作出最终损害裁定。
如果 ITC 作出肯定的最终损害裁定,商务部将发布反倾销令。如果 ITC 作出否定的最终损害裁定,调查将被终止,不会发布任何令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