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美国财政部(“财政部”)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为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提交自愿通知的各方建立分级申报费制度。该拟议规则与财政部近期发布的实施《2018 年外国投资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的其他法规相配套,这些法规自 2020 年 2 月 13 日起生效。
FIRRMA 扩大了受 CFIUS 审查的交易范围,并更新了审查流程。FIRRMA 还授权 CFIUS 收取申报费,金额为交易价值的 1% 或 30 万美元中的较低者。根据财政部的说法,拟议规则确立的费用结构旨在“不阻碍申报……并允许各方继续基于对交易事实和情况的评估来决定是否提交自愿书面通知”。费用仅占任何交易价值的一小部分,以避免阻碍自愿申报。根据拟议的费用结构,所需费用与交易价值成比例,具体如下:

第 800 部分下的外国投资和第 802 部分下的房地产交易均适用相同的费用结构。然而,费用要求仅适用于自愿提交的 CFIUS 通知,对于声明或 CFIUS 自行发起的交易单边审查没有申报费。因此,对于申报费负担特别沉重的各方,或从事低风险交易的各方,可以利用 CFIUS 在第 800 部分和第 802 部分下授权的强制性或自愿性声明。
拟议规则要求各方在提交通知时支付费用,因此各方必须在提交之前计算交易的总价值。为了计算交易价值,各方应包括“由作为交易一方的外国人或其代表在交易背景下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对价的总价值,包括现金、资产、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权益、债务豁免、服务或其他实物对价。”由于交易通常涉及以证券或非现金资产支付的对价,规则提供了以下指导:
- 价值根据证券主要上市的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在各方向 CFIUS 提交通知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的价格计算。如果证券在提交日前一天未进行交易,则适用最后公布的收盘价。
- 价值根据各方提交通知之日的公允价值计算。
- 价值根据贷款或其他类似融资安排的现金价值计算。
- 价值包括外国人为初始获得或有股权益而由其或其代表支付的考虑因素,以及任何其他考虑因素。
- 价值由外国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的固定付款总额;取决于租赁期内指数或比率的可变付款(使用提交通知之日的指数或比率衡量);以及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向出租人提供的任何非现金或实物对价之和计算,这些对价应在通知日期合理确定。
鉴于计算要求,拟议规则还调整了联合自愿通知的内容要求,要求各方提供交易价值、用于计算价值的方法论以及适用的费用。
因为各方需要在提交通知时支付相关费用,CFIUS 有权推迟其审查,直到且除非费用已支付。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对交易进行重大变更或在初始提交中存在重大不准确或遗漏,CFIUS 不会要求各方提交双重付款,即使它要求各方撤回并重新提交通知。拟议规则也允许在某些有限情况下退还费用。
如果 CFIUS 后来确定被通知的交易不是涵盖交易,它将退还申报费;如果各方能够证明他们支付的申报费高于分级费用结构所要求的费用,CFIUS 可能会发出部分退款。值得注意的是,CFIUS 并未表示如果交易被阻止将退还申报费。虽然 CFIUS 也有权免除费用,但它只能在“与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有关”的情况下这样做,拟议规则指出,预计会很少进行部分或全部减免。
拟议的收费表尚未生效,仅在财政部发布最终规则后适用。利益相关方有直至 2020 年 4 月 8 日的时间来提交对拟议规则的意见。具体而言,财政部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关于拟议的分级固定费用结构的影响,以及是否应考虑增加更多层级或额外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