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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贸易动态: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实施个人防护装备的出口管制与排除指引

COVID-19贸易动态: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实施个人防护装备的出口管制与排除指引 贸易趋势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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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个人防护装备(PPE)出口限制的贸易紧急法(TFR)自2020年4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0天。 2020年4月3日,特朗普总统发布了一项总统备忘录,指示国土安全部通过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
关于个人防护装备(PPE)出口限制的贸易紧急法(TFR)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20 天。

2020 年 4 月 3 日,特朗普总统发布总统备忘录,指示国土安全部通过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利用《国防生产法》,限制用于应对 COVID-19 传播的稀缺国内材料(包括特定个人防护装备"PPE")的出口。

4 月 7 日(星期二)起,FEMA 通过一项临时最终规则(TFR)实施了该命令,限制美国向海外出口 5 类此前被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指定为“稀缺或受威胁物资”的 PPE 产品。随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与 FEMA 发布了更多指导文件,进一步阐明了限制范围及针对部分美国出口商的关键豁免。

TFR 不同于由美国商务部和国务院管理的传统出口管制法规:它没有许可证制度,FEMA 的决策也不基于产品的拟议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相反,FEMA 将评估所有指定的 PPE 材料出口,并根据需要将其重新分配至国内使用。鉴于 FEMA 并非传统的出口管制机构,PPE 及相关医疗材料的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必须深入了解受 TFR 影响的具体物品、限制范围、实施时间表、违规后果以及产品覆盖范围可能扩大的情况。

个人防护装备出口限制概述

TFR 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生效,有效期 120 天,涵盖了 HHS 认定的 15 类“稀缺或受威胁材料”中的 5 类。具体受限的“涵盖材料”包括:

- N-95 过滤式面罩呼吸器:包括一次性半面罩非动力空气净化颗粒物呼吸器,设计用于覆盖口鼻,以减少佩戴者暴露于致病性生物气溶胶颗粒物的风险;

- 其他过滤式面罩呼吸器:如 N99、N100、R95、R99、R100、P95、P99、P100 等设备,包括一次性半面罩呼吸防护装置,可覆盖气道并依据 42 CFR 84.181 提供达到 N95 过滤效率水平的防护;

- 弹性体空气净化呼吸器及相应的颗粒物过滤器/滤毒罐;

- PPE 用外科口罩:覆盖口鼻并提供对液体和颗粒物物理屏障的口罩;

- PPE 用手套或外科手套:符合 21 CFR 880.6250(检查手套)和 878.4460(外科手套)定义及用于相同目的的手套。

在上述材料出口前,CBP 将暂时扣留货物,以便 FEMA 决定:(i) 禁止出口并将货物退回供国内使用;(ii) 依据《国防生产法》(DPA)发布“评级订单”(优先合同或订单);或 (iii) 允许部分或全部出口。

FEMA 在决策时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1) 确保稀缺物品适当分配以满足国内需求;(2) 尽量减少对国内外供应链的干扰;(3) 材料分销情况及潜在的囤积或价格欺诈担忧;(4) 材料的数量和质量;(5) 人道主义考量;(6) 国际关系和外交考量。

适用范围与豁免

2020 年 4 月 9 日,CBP 发布更新的内部指导备忘录("CBP 内部指南”),澄清了 TFR 中关于 PPE 出口限制的关键定义和一般例外情形。CBP 强调,TFR 重点针对“商业数量”的出口,目前定义为货值≥2,500 美元且数量>10,000 件的货物。

CBP 内部指南列出了以下排除在 FEMA 限制之外的出口情形:

- 向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

- 向美国政府实体(如驻海外美军基地)的出口;

- 由美国政府机构进行的出口;

- 由美国慈善机构进行的出口;

- 关键基础设施行业为保护员工而进行的出口;

- 3M 公司进行的出口;

- 不符合上述“商业数量”定义的快递或邮政包裹;

- 过境货物。

2020 年 4 月 21 日,FEMA 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关于最初 10 项豁免范围的完整指导方针:

- 发往美国联邦领土和属地(包括关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及小型外岛)的货物;

- 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出口的“受管材料”,仅用于免费捐赠给外国慈善机构或政府并在目的地免费分发(非销售);

- 美国公司从国内设施向其拥有或关联的外国设施转移“受管材料”;

- 仅用于组装在美国销售和交付的医疗套件及诊断检测套件的“受管材料”出口;

- 密封且无菌的医疗套件和诊断检测套件,若其中仅部分由“受管材料”组成且无法在不损坏套件的情况下轻易移除;

- 外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申报的寄回本国的外交货物;

- 发往海外美军地址、外交服务站点(如外交邮局)及大使馆的货物;

- 过境商品:通过美国运输、收发人均为外国的货物,包括暂存仓库或临时进入自由贸易区的货物;

- 最终目的地为加拿大或墨西哥的货物;

- 由或代表美国联邦政府(含军事部门)发出的货物。

部分豁免要求提交证明信,向 FEMA 确认受管材料的出口目的,该信件也将存档于 CBP。

实用建议与后续步骤

所有考虑出口 PPE 或其他被 HHS 指定为“稀缺或面临短缺风险”产品的美国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需全面了解 FEMA 临时最终规则(TFR)及相关限制。相关 HHS 指南可在线查阅。鉴于抗疫需求,FEMA 可能会发布更多关于受限产品的指导,潜在新增物品包括便携式呼吸机及含磷酸氯喹或盐酸羟氯喹的药物。此外,最终指南中还可能出台基于出口商、行为或产品的额外豁免规定。

在此期间,美国 PPE 出口商预计将在各地 CBP 口岸遭遇延误,因为 FEMA 和 CBP 正在制定并实施 TFR 及相关政策。若您对 TFR 本身、其对 PPE 出口的影响,或特定产品/拟议出口是否属于豁免范围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法律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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