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规则到底是什么?它最适用于哪些公司?
OFAC 的 50% 所有权规则是一项关键合规要求,若被忽视,可能导致严厉处罚和声誉损害。那么,50% 规则究竟指什么?它又最适用于哪些公司?
什么是 50% 规则?
抱歉,德国足球迷们——这里的 50% 规则与受禁方筛查(Denied Party Screening)有关。2014 年,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澄清了 2008 年的指导方针,涉及与那些虽未列入 OFAC 受禁名单(DPL),但实际由 DPL 上的人员或公司拥有的实体开展业务的问题。欧盟也有类似规定;就 OFAC 而言,计算方式很简单:如果 DPL 上的一个或多个个人或实体合计拥有某个未列名实体 50% 或以上的股权,则该(后者)实体被视为受一个或多个受禁方控制,不得与其开展业务。
这听起来很清楚,但附加问题是:你如何得知计划开展业务的实体不受 DPL 上行为体的控制?此外,具体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仅考虑直接持股吗?其他关系是否也算在内(例如,如果受禁人士的配偶持有 50.01% 的股份怎么办)?
深入探究
只有在受禁(或受限)方筛查发生时具备相关信息,才能标记出某实体是否由受禁方持有 50% 股权。对于交易量较大、一次性销售众多的公司而言,这意味着需要进行海量的研究,而在合规部门通常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幸运的是,有些公司已经完成了这些研究并持续更新数据。在筛查时将它们的列表叠加到常规 DPL 上,即可全面覆盖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所需的研究工作量巨大,且采用传统的手工挖掘方式。通常,出现在 DPL 上的实体对此心知肚明,会将所有权隐藏在看似合法的三层或四层深的公司结构中,这需要大量的研究工作,大多数公司难以承受,尤其是其中很大一部分内容可能以外语呈现。
显然,在某些行业领域,针对 50% 所有权规则的审查更为严格,欺诈企图也更多。例如,出售足球球衣可能不会引起太多注意,但在金融领域,两用物项的流动或复杂的国际协议(比如石油?)则凸显了对所有相关方进行尽可能细致筛查的必要性。否则,准备接受巨额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甚至面临监禁将是明智之举。在 2018 年至 2020 年的近期案例中,OFAC 开出的罚款总额超过 13 亿美元,其中越来越多的部分与 50% 所有权问题相关。总体而言,大多数(高额)罚款都与金融行业有关(首个高调案例是对巴克莱银行施加的 50% 罚款)。
关于关系部分,只有被列入除名名单的实际姓名才计入 50% 的计算。其已知亲属及(政治)朋友的持股不计入 50%,只要这些关系人本身不在 OFAC 名单上。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发现存在此类关系,仍应引起警惕。无论如何,无论是出于尽职调查、合理谨慎还是“了解你的客户”(KYC)的要求,举证责任在于出口商/卖方,以确保不违反法律,且货物不会落入被除名者手中。
更细致的观察
为了说明 50% 规则的适用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巴克莱案例中的情况。巴克莱美国公司与津巴布韦巴克莱银行合作处理一些客户,这些客户并未列入 OFAC 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DN List)。然而,津巴布韦工业发展公司自 2008 年起就在该名单上,并且持有这些客户 50% 或以上的股份。这意味着巴克理应有效阻止与这些客户的交易,不应与其开展业务。当业务实际进行时,巴克莱违反了 50% 规则并受到处罚。
结语
《Beneath the Surface》(《真相背后》)不仅是一部让人夜不能寐的电影。OFAC 合规监管指南要求出口商必须清楚知晓与之开展业务的对象是谁,即使这意味着需要深入表面之下进行调查。这一责任不容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