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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开通在线门户,就“301条款”关税行动中大型民用飞机部分的产品轮替及税率征求公众意见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开通在线门户,就“301条款”关税行动中大型民用飞机部分的产品轮替及税率征求公众意见 贸易趋势
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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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贸易代表发布了一份联邦公报草案通知,概述了其根据与欧盟的大型民用飞机争端审查对进口商品征收的301条款关税的程序。 美国贸易代表(USTR)发布了一份草案通知,概述了其根据与欧盟(EU)的大型民用

美国贸易代表发布欧盟大型民用飞机争端 301 条款关税审查草案通知

美国贸易代表(USTR)发布了一份草案通知,概述了其根据与欧盟(EU)的大型民用飞机争端审查对进口商品征收的 301 条款关税的程序。此项审查是法律要求的(《1974 年贸易法》第 306(b)(2) 条),可能导致相关商品被加入或移除出受 301 条款关税约束的产品清单,也可能导致关税水平的变化。

为收集意见,USTR 创建了一个新的电子门户。该门户将于 2020 年 6 月 26 日开放,预计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关闭。此外,预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左右作出审查决定。建议有兴趣提交意见的企业不要等到评论期的最后一天才通过电子门户提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预计将收到约 25,000 份意见,最后时刻的大量流量可能会显著减缓电子门户的运行速度

如先前报道,初步评估关于本争端中 301 条款关税的实施始于 2019 年 10 月,当时美国对新型欧洲大型民用飞机征收 10% 的关税,并对某些欧盟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包括爱尔兰威士忌、各种欧洲奶酪以及某些服装)征收 25% 的关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其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宣布的审查收到了近 26,000 条意见,最终导致对受加征关税的产品清单进行某些修订(2020 年 2 月 14 日的商品)。

本次最新审查中 USTR 征求公众意见的议题

  • 是否应将《公告》附件 I 所列产品从受 301 条款关税约束的商品清单中移除或保留在清单上;
  • 是否应提高对特定产品的 301 条款关税税率,最高可达 100%;
  • 是否应对《公告》附件 II 或附件 III 所列的特定产品加征额外关税;以及
  • 对从《公告》附件 II 或附件 III 中选定的任何产品适用的额外关税税率(最高可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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