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调卷令,维持 ITC 广泛管辖权
进入 2019 年开庭期,美国最高法院从未审查过第 337 条调查。然而,一些法院观察人士认为该案可能具备打破这一 90 年纪录的要素:由一位前美国 Solicitor General 代表申请人;指控对 ITC 的遵从导致了监管过度;以及少数复杂的支持调卷令申请的理由。但法院甚至未进行重新排期即驳回了该申请,从而维持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在进口后完全发生在美国境内的专利侵权行为行使广泛管辖权的立场。
案件背景:Comcast 机顶盒专利侵权案
康卡斯特公司的调卷令申请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编号 337-TA-1001。申诉人 Rovi 主张,Comcast 有线电视系统中使用的某些机顶盒("STB")侵犯了两项涉及“用于远程访问电视节目的交互式电视节目指南系统”的专利。委员会认定,当 Comcast 客户以特定方式使用 STB 并与 Comcast 的系统结合使用时,这些客户侵犯了所主张的专利。委员会进一步认定,Comcast 通过指导客户如何使用该系统而诱导了该侵权行为。因此,委员会认定 STB 构成《美国法典》第 19 编第 337 条项下的侵权物品,并发布了有限排除令和停止及禁止令。
争议焦点:境内侵权是否适用第 337 条
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期间以及在其调卷复审申请中,Comcast 主张委员会越权。Comcast 指出,所有侵权行为——包括客户使用 STB 的直接侵权,以及 Comcast 向客户提供说明所构成的诱导侵权——均发生在美国境内。据此,Comcast 认为,STB 在进口时并非"……侵犯”专利的“物品”,因而不在第 337 条的适用范围之内。
法院裁决:进口即纳入管辖范围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合议庭一致支持委员会的立场,驳回了这一论点。法院指出,第 337 条明确规定定义不公平贸易行为包括在美国进口后销售侵权产品。法院得出结论,只要这些产品被进口即构成专利侵权,它们就属于第 337 条的管辖范围,无论这些产品在进入美国时是否构成侵权。
行业影响:ITC 成为专利权人首选诉讼地
拒绝调卷令进一步巩固了委员会对进口产品所有侵权行为行使广泛管辖权的立场,无论侵权的性质如何以及发生时间为何。即使在此发展之前,鉴于其强有力的救济措施、快速的程序以及具备专利专业知识的职员,委员会已成为许多专利权人偏好的诉讼场所。如今,随着法院已对限制委员会对其管辖权宽泛解释的机会作出裁决,这一趋势可能会加速。

